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近日提出檢討「綠化地帶」的用途,以物色可轉為住宅用地的綠化土地,並正檢討現有住宅發展用地的發展密度,以增加單位供應量。有民間團體認為,政府尋找建屋用地時欠缺全盤規劃,並應在規劃前進行環境及生態影響評估。亦有團體建議,政府應優先考慮使用閒置的政府、鄉郊及工業用地,以滿足住宅用地的需求。就上述有關本港可持續發展的關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目前擁有的400公頃閒置住宅用地的詳細資料、使用方式及發展時間表為何;若未能提供該等資料,原因為何;
(二)鑑於當局建議增加啟德發展區用地的發展密度,估計該建議落實後可額外提供多少個單位;政府何時就該建議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包括對區內交通及社區設施等基建設施所造成的負擔,以及屏風效應引起的通風問題等)進行評估、提出應對措施及諮詢公眾,以及有關的詳情為何;及
(三)鑑於本人得悉,受市區重建局在九龍城區進行的重建計劃影響的居民強烈要求原區安置,有關當局有否具體方案回應該項訴求(包括會否更改啟德發展區用地的規劃);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有關當局會如何使居民獲原區安置,以及將會向他們提出的賠償方案為何?
答覆:
主席:
我今天較早時回覆廖長江議員有關發展「棕地」的質詢時已提到,基本上所有增加土地供應的選項政府都有考慮。現時土地及房屋供應持續緊張,我們有必要積極推展所有短、中及長期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方可達到增加土地滿足房屋和社會發展的其他需要。
在檢討用地是否適合作住宅或其他發展,或可否進一步增加發展密度時,當局會通盤考慮一系列因素,例如用地的位置及面積、地區情況、交通、環境、生態、休憩及社區設施配套,以至城市設計等,並會適時諮詢相關區議會及地區人士。我們亦會諮詢有關政府部門,並參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就相關配套設施供應的標準,以確保區內所提供的設施能應付人口增加的需求。
就莫議員的提問分部,我的回覆如下:
(一)自二○一二年十月回覆立法會指約有400公頃「空置政府土地」至今,發展局已多次澄清這數字純粹指截至二○一二年六月底在「住宅」或「商業/住宅」用途地帶內,未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面積,並不等同可供即時發展的用地或土地儲備面積。有關土地的統計數字、計算方法,以及在全港的分布地圖亦已在去年十月上載至發展局網頁。從地圖可以看到,這些土地當中有為數不少形狀不規則的地塊,例如建築物間的空隙、後巷,以及現有發展、公路或其他設施旁邊的狹窄地塊。當中有潛力作住宅或其他發展的地塊,我們會按既定機制檢視和評估,並於準備好時撥出作發展用途。
(二)行政長官在二○一三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為用好機遇,配合九龍東的轉型,政府會檢視啟德發展區內用地的規劃,研究增加寫字樓及房屋供應,但以不影響未來五年土地供應為原則,並就研究結果進行諮詢。為此,我們正探討增加寫字樓及房屋供應的可行方案。相關研究範圍包括進行技術評估,一方面既保留原有規劃願景及相關城市設計概念,另一方面又確保建議方案不會引致交通運輸、供水、雨水及污水排放等基礎設施,以至休憩及社區配套設施等亦不會出現不勝負荷的情況,也不會在噪音、空氣質素、通風及景觀等方面造成不可接受的環境影響。上述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位於北停機坪四幅房屋用地可增加約百分之二十的發展密度,加上將單位平均面積略為調低,合共將可額外提供約1 000個住宅單位,我們正就該增加發展密度建議進行諮詢及相關的城市規劃程序。整項研究預計於二○一四年年中完成;屆時,我們會按法定城規程序,推展該研究提出的規劃建議,以及諮詢區議會、當區居民和相關的持份者。
(三)為回應公眾的訴求,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的《市區重建策略》下,於該日期或以後開展的項目,巿區重建局(市建局)會在現金補償和特惠金以外,向住宅自住業主提供「樓換樓」選擇。在「樓換樓」計劃下,住宅自住業主可選擇購買在原址重建的「樓換樓」單位或已預留作「樓換樓」計劃的啟德發展區的單位。
市建局在啟德發展區會為「樓換樓」計劃興建四幢住宅樓宇,提供約500個實用面積由約320至670平方呎不等的住宅單位,預計二○一六年落成。至於原址「樓換樓」單位,市建局在每個項目均會預留新發展樓宇數層單位,供自住業主選擇原址「樓換樓」。所有合資格自住業主均可參加「樓換樓」計劃。根據市建局估計,由二○一七年起,在原址提供的「樓換樓」新單位將會陸續落成。
此外,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合資格住宅物業租戶,可獲編配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根據它們與市建局的協議而提供的某數量的公營房屋單位。
根據市建局的資料,現時該局在九龍城區已公布及正在進行的重建項目共有七個,涉及約1 100個住戶, 當中約190個為自住業主及約910個為租戶。市建局會根據現行的補償和安置政策,處理及協助在九龍城區受該局重建項目影響的住戶。
完
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