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十二月二日)於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審計署署長第六十一號報告書第二章「路旁環保斗的管理」公開聆訊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帳委會委員:
正如審計署於報告書中指出,路旁環保斗造成的問題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對道路使用者構成阻礙和影響交通安全、影響環境和公共生、對鄰近住戶及商戶造成滋擾和阻礙、對道路構成破壞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等等。應對這些問題的層面包括地區街道管理、交通運輸、公共道路維修、廢物清理和地政,牽涉不同政策範疇和執行部門。審計署建議相關政策局,即發展局、環境局及運輸及房屋局作出跟進。
我與環境局局長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報告的內容和建議初步交換了意見。整體上,我們同意審計報告對處理這個問題的未來路向,即我們三個政策局需要聯手檢討環保斗作業造成的問題、現時執法行動的成效,以及就如何規管和利便環保斗作業制訂方案。我們三個政策局會設立一個聯合工作小組進行有關工作,以及跟進審計報告書內其他跨局跨部門的相關建議。
現時,各相關部門是根據環保斗所造成的問題的性質,以各自部門分別適用的法例及行政措施來處理,是一個跨部門分工合作的規管方式。例如,環保署及運輸署分別擬定指引,訂明環保斗作業的良好守則;就環保斗對公眾人士或車輛造成嚴重阻礙或即時危險的個案,警務處會即時移走環保斗及在適當情況下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作出檢控;而對於非緊急的個案,地政總署會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執行土地管制工作。
將來跨部門聯合工作小組在進行檢討時,會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環保斗業界的運作模式及需要、相關部門以往管理環保斗的經驗、相關法例和行政措施的適用性和適切性、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和行政事宜。鑑於路旁環保斗牽涉各方面多層面的問題,我們初步擬定於一年內完成檢討,並適時向帳目委員會報告檢討的進度,並按需要諮詢相關的立法會事務委員會。
我現在希望就發展局的範疇,即地政總署負責的在地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扼要做些說明。現時,地政總署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有關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條文來處理路旁環保斗,根據有關法例,地政總署須先張貼通告要求土地佔用人停止佔用,倘若佔用人不遵從有關通告,署方才可移走環保斗並在適當情況下提出檢控。現時地政當局引用的法例眼於土地管理和管制,尤其是對政府土地權益有長遠影響的事宜(例如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構築物和未經授權的發展)等等,正如審計報告指出,這並不是規管路旁環保斗作業的有效工具。對於審計報告中就有關地政總署日後工作的建議,署方會作出跟進,包括加強採取執法行動。在這方面我們亦會定期向帳目委員會報告。
接下來我請環境局局長及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分別向帳委會發言。
完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