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屋宇署的人手資源

以下為今日(一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恒鑌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屋宇署員工表示,近年政府就樓宇管理及維修方面推出多項新的政策措施(包括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違例招牌檢核計劃、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等),並且加強巡查全港舊樓及加快清拆僭建物的步伐。然而,負責執行有關工作的屋宇署卻未有相應增加前線人員的數目,令有關員工承受巨大的工作壓力。據報,屋宇署的前線員工早前舉行集會及象徵式罷工1.5小時,要求署方擴大人手編制及改善員工福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負責執行上述工作的屋宇署前線員工(包括結構工程師、屋宇測量師、測量主任/技術主任、屋宇安全助理、屋宇安全主任、文職人員、司機)的(i)人數、(ii)按薪級中點計算的年薪值、(iii)附帶福利及(iv)職務範圍(使用與表一相同格式的表格,並按員工屬(a)公務員或(b)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分別列出);

(二)過去五年,第(一)項所述各職系每年的(i)新聘人數和(ii)離職人數(按員工屬(a)公務員或(b)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分別列出),以及(iii)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轉職為公務員的人數(使用與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列出);

(三)屋宇署在推出新政策措施時,有沒有採用任何機制或準則推算相關的人手需求;如有,詳情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

(四)鑑於有屋宇署的司機向本人反映,由於該署的政府車輛不敷應用,部分司機執行傳遞文件等雜務時需要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現時該署轄下車輛的數目及該署的司機去年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執行雜務的次數為何;及

(五)屋宇署會否就近日發生的工潮採取相應的改善措施(例如會否增加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轉職為公務員的機會,以及改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附帶福利及待遇等);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屋宇署近年在加強樓宇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並自二○一一年四月開始採用多管齊下的措施,透過立法、執法、對業主的支援,以及宣傳及公眾教育等方面加強樓宇安全。為配合加強樓宇安全而實施的措施,屋宇署一直有按照政府既定機制爭取額外資源,並且不時檢討工作流程及優次,以在保障樓宇安全的前提下,達致更高的工作效率。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屋宇署的結構工程師、屋宇測量師、測量主任、技術主任、屋宇安全助理、屋宇安全主任、文職人員及司機的(i)人數、(ii)按薪級中點計算的年薪值、(iii)附帶福利及(iv)職務範圍詳列在附件一。

(二)過去五年,第(一)項所述各職系級每年的(i)新聘人數和(ii)離職人數,以及(iii)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轉職為公務員的人數詳列在附件二。

(三)屋宇署非常注重部門的人手和管理,並不時在這方面作出檢討,力求政策與資源按照實際需要盡量配合,以應付社會對有關服務的需求及部門的運作需要。

為配合加強本港樓宇安全方面的工作,屋宇署一直有按照政府既定機制爭取額外資源。屋宇署在過去三個財政年度(即二○一一-一二至二○一三-一四)加設了323個公務員職位,包括兩個首長級職位及321個非首長級職位。該321個非首長級職位包括123個專業人員職位、95個技術人員職位及103個一般職系職位。屋宇署的編制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的996人增至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的1,319人,增幅達32%。同一期間,專業及技術職系的編制亦有超過30%的增長。署內兩個技術職系(即測量主任及技術主任職級)的公務員職位數目由308增至403,而兩個專業職系(即屋宇測量師及結構工程師)的公務員職位數目則由374增至499。在下個財政年度(即二○一四-一五),屋宇署將增加約190個公務員職位,包括專業及技術人員職位,以及其他支援人員職位以加強一系列樓宇安全措施的推行。

(四)根據屋宇署表示,該署現時共有31輛政府車輛,署方司機的職務為駕駛車輛,因此並沒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執行職務或其他雜務。

(五)屋宇署一直與員方保持緊密溝通,以理解員方的工作情況與需要。事實上,署方因應前線員工的建議,已落實推行一系列改善工作效率的措施,包括重整工作優次及減省工序,並適當調節及制訂工作目標,及加強與前線員工溝通的渠道。屋宇署會繼續按需要爭取額外資源,亦會在檢討其人手資源時,繼續按需要爭取將部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職位轉為公務員職位。

政府在公務員聘任政策方面的宗旨是「用人以才」,並會按照公開及公平競爭的原則進行招聘工作,因此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必須與其他申請人一起申請政府的公務員職位。在甄選過程中,屋宇署會將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應徵者在署內服務的年資及經驗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在薪酬福利方面,根據政府現行政策,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部門必須依照相關指引進行招聘事宜,包括制訂整套聘用條件及條款、招聘程序以及終止個別合約的安排。屋宇署在制訂聘用條件以及整體薪酬待遇的細節時,已考慮相關的各項因素,亦會適時作出檢討及調整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及聘用條件。在二○一三年,署方分別在一月及八月向上調整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


2014年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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