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鍾樹根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發展局在去年六月宣布,把一幅位於筲箕灣愛德街及愛勤道交界、面積只得476平方米的用地(愛德街用地),納入本財政年度賣地計劃。該幅用地將於本月二十一日公開招標出售,作興建私人住宅之用。有區內居民強烈反對該項安排。他們指出,該幅臨海「蚊型」用地的最高可建總樓面面積只得4 287平方米,而新建樓宇非常接近東濤苑和愛東愛寶樓,亦會阻礙內陸樓宇的採光及空氣流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招標出售上述用地前,有否研究新建樓宇對區內的空氣流通、鄰近樓宇低層單位的採光,及鄰近屋苑樓價的影響,以及一條直徑12米通往大海的地下排污渠可能導致該用地的面積進一步收窄的問題;若有研究而結果是對附近環境沒有任何影響,理據及數據為何;若沒有研究,當局如何得知該計劃有沒有影響鄰近的居民;
(二)鑑於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在去年九月推出的諮詢文件中建議,興建專為單身人士而設的單幢式公屋大廈,但據報有本會議員、區議會議員及市民反對見縫插針式興建樓宇,而諮詢報告書將於本年首季發表,為何當局不等待該報告書發表,便決定在本月二十一日招標出售愛德街用地;有否評估當局在是次的招標決定有否充分考慮民意;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鑑於本人得悉,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於上述用地所在位置及附近一帶進行填海前,曾向東區區議會承諾,填海所得土地只會用作興建資助房屋及社區設施,而不會作發展私人樓宇用途,政府有否評估現時出售愛德街用地以興建私人樓宇有否違反該承諾?
答覆:
主席:
住屋是市民最切身關注的民生問題之一。解決住屋問題是本屆特區政府的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政府必須增加土地供應以興建房屋,滿足市民對房屋的殷切需求。政府正以多管齊下的策略,持續及有系統地採取一系列措施,包括盡量善用現有已開發土地,以及開拓可供發展用途的新增土地,以增加短、中和長期的土地供應。其中一個主要來源,是當局持續進行的各項土地用途檢討工作,其中包括空置或作短期租約用途的政府土地。過往立法會及社會上亦有聲音要求政府盡量盡快善用這類土地,以應付社會迫切的用地需要。
位於筲箕灣愛勤道與愛德街交界的住宅用地(該用地),是一幅空置的政府土地,屬於《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H9/16》的「住宅(甲類)」地帶。住宅發展是該地帶經常准許的用途,亦符合規劃意向。在考慮該用地是否可作住宅發展及納入賣地計劃時,當局已諮詢有關部門,以確定在該用地進行住宅發展沒有不能克服的困難。當局在二○一三年六月將該用地納入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賣地計劃。該用地將於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至四月四日公開招標出售。
就問題的三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規劃署在擬備分區計劃大綱圖時,會進行評估,以確定有關土地用途建議的可行性。該用地於一九九○年代中已被劃為「住宅(甲類)」地帶。城市規劃委員會於二○○八年修訂《筲箕灣分區計劃大綱圖》時,就不同用途地帶訂定建築物高度限制。在訂定有關限制的過程中,規劃署曾就建議高度限制所覆蓋範圍內的地帶(包括該用地),進行視覺評估和空氣流通影響評估。根據有關空氣流通影響評估報告,該用地並非位於主要的通風道,也不是位於通風方面有問題的地區。
此外,一般私人住宅樓宇的設計須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包括通風和採光等規定。當局亦制定了《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促進空氣流通。該用地的東北部分地底現時設有一條約3.5米闊單管道箱形暗渠。當局會把該用地東北部分範圍的渠務保留地設為非建築用地(見附圖),一方面可確保地底下的現有渠務設施不受影響,另一方面可回應當區居民就擬議住宅發展可能對附近的景觀、通風和樓宇採光方面的關注。有關安排不影響該用地餘下部分興建住宅。
(二)該用地是一幅空置的政府土地,並非位於任何屋的地段範圍內。將該用地撥作私人住宅發展,與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曾討論在現有公共屋內的合適地點興建單幢式公屋大廈的意見無關。
當局一直透過不同渠道就將該用地撥作住宅發展,向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及當區居民解釋,包括多次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及居民的查詢,而有關部門,包括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在二○一三年九至十月期間亦曾與部分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及居民代表會面,並在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出席東區區議會「規劃、工程及房屋委員會」的會議,向議員及居民解釋該用地的規劃和地政事宜。如前述,當局會把該用地東北部分範圍的渠務保留地設為非建築用地,以回應議員及居民對景觀、通風及樓宇採光度的關注。
(三)愛秩序灣填海工程所提供的用地,主要供發展房屋、學校和休憩用地之用。填海區的「住宅(甲類)」地帶的規劃意向,主要是作高密度住宅發展。該地帶並沒有就房屋發展的類別作出規定。事實上,在愛秩序灣填海工程所得的土地上發展的房屋,現時已包括公營房屋和私人房屋。
總括而言,該用地屬政府土地,作住宅發展符合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規劃意向和要求。在現時土地及房屋供應緊張的情況下,我們應善用每幅可發展的土地資源,尤其是交通方便的市區用地。將該用地用作房屋發展,有助應付市民殷切的市區房屋需求,為整體社會帶來裨益。
完
2014年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