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蔣麗芸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據悉,近日有數個政府工務工程項目的開支,因物價上升、建築工人短缺等原因而大幅超出核准預算開支。就此,政府可否:
(一)以表列出,計劃在未來兩年內提交本會財務委員會(財會)審批的每項工務工程項目的名稱、預算費用及提交日期;以及已經或尚未動工的工務工程項目當中,當局估計須在未來兩年內向財會申請追加撥款的項目每個的名稱、核准預算開支,以及打算申請追加的撥款金額為何;
(二)以表列出,估計將在未來四年內動工的公私營建築工程項目的數目,以及各個建造業工種的工人及管理人員的數目和短缺數目分別為何;及
(三)告知本會,鑑於當局因工務工程項目超支而須向財會申請追加撥款的情況時有發生,當局有否檢討現時工務工程項目開支預算的計算程序,以期收窄預算和實際開支的差距,使工務工程在不用追加撥款的情況下準時完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基建投資有助推動香港經濟發展,並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隨着多項大型基建項目陸續展開,基本工程計劃開支的金額由二○○九-一○年度的453億元逐步上升,預期二○一三-一四及往後數年的基本工程計劃投資將維持在每年超過700億元的水平。
另一方面,過去幾年本地私人物業市場蓬勃,對建造業服務需求持續殷切。工人工資和材料價格自二○○九年至今上升了逾三成,而同期建築工程投標價格指數則有約六成的升幅,反映建造業面對人力供應緊張及工程成本持續上升的情況。
就蔣議員提出的問題,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後,我的回覆如下。
(一)在今個立法會年度的餘下會期,將有約四十個工程項目提交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審批。有關項目資料已詳細表列於附件一,我在此不逐一讀出。
至於準備向財委會申請提升核准預算費的工程項目方面,我們得悉暫時只有「蓮塘/香園圍口岸與相關工程-工地平整及基礎建設工程」,詳情將於稍後時間提交有關之事務委員會審議。
政府現時尚未有擬於下一個立法會會期提交財委會申請撥款或追加撥款的基本工程項目資料。政府會在考慮基本工程項目的進度、理據、迫切性、成本效益以及政府財政承擔能力等因素之後,擬訂相關計劃,並按一貫做法,適時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匯報擬於下個立法會會期提交該委員會審議的基本工程項目資料摘要。
(二)有關已獲財委會批准撥款並將在未來一年內動工的工務工程項目資料,已表列在附件二,我在此不逐一讀出。至於其他公私營建築工程項目,由於會受到經濟環境和其他多項因素影響,確切數目現在較難掌握。但根據建造業議會(議會)在二○一三年十月底公布的最新預測,未來數年香港整體的工程量將維持在每年約1,600-1,900億元的水平。
現時建造業工人按《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註冊為相關工種的熟練或半熟練技工,或普通工人。就有關各個工種的工人數目,由於涉及的資料較多,而相關的資料已上載於議會的網頁。蔣議員可參考該網頁(http://www.hkcic.org/)了解詳情,在此也不逐一列出。
我們參考了議會最新的人力預測,並考慮了包括預測的建造業整體工程量、在職註冊工人數目、退休及本地工人往外地工作情況等相關因素後,推算出在未來四年需要增加約三萬多名建造業工人,當中約二萬多名是技術工人,這個數字未計及從培訓所得的人手。但剛完成培訓的學員只是半熟練技術工人,仍需時接受指導和磨練,才能提升至熟練技術工人的生產水平。
我們會繼續透過培訓和吸引新人加入建造業以應對人手需求。議會亦會繼續透過各項措施,更善用建造業的「潛在勞動力」,即失業、就業不足及已離開建造業的工人。即使如此,我們推算由現在至二○一七年,仍需要增加接近一萬至萬多名技術工人。我們因此有需要在不影響本地工人的就業和合理收入水平的原則下,充分利用現時的「補充勞工計劃」,適時輸入技術工人。
此外,議會正進行研究,評估業界在未來十年就專業人員、監工/技術員及工人的供求情況,該研究將會在今年下半年完成。
(三)就議員對工務工程項目開支估算的關注,我須指出政府已有既定的機制來制定及審核工程項目的預算。各工務部門內設有專責委員會,負責審核轄下所有工務工程項目的預算,部門亦須參考勞工及材料成本的最新趨勢等因素,備存最新的單位價格資料庫以供應用。
事實上,在過去十年財委會批准撥款的甲級工程項目中,約10%項目需增加撥款,而涉及的金額只佔原核准預算總額約3.4%。雖然個別項目因應某些情況需要增加撥款,但以整體基本工程計劃來說,我們能夠做到在原核准預算內完成所有的項目。例如,於二○○三-○四至二○○七-○八年間展開並已完成項目的總開支,即使個別項目需要增加撥款,但其他項目的盈餘足以彌補超支項目的增加撥款外,仍有約50億元餘額可撥回庫房。這反映了工務部門在估算工程費用和控制項目支出的成績是不錯的。
另一方面,為了提升業界承擔工程的能力,從而降低工程造價,我們已推行一系列的措施,包括:
* 透過議會向業界提供公私營工程量的預測;
* 引入創新意念的採購制度;
* 廣泛採用「新工程合約」模式,以加強風險管理及引入分擔超支/攤分節省工程費用的機制;
* 推行措施以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的承建商和顧問公司進入建造業市場;以及
* 積極研究採取措施平衡分配各組別承建商的工作量。
就控制工程成本方面,我們正進行有關建造工程成本組成的研究,以及調查承建商在投標時所考慮的因素。我們亦正籌備就付款保障條例立法,藉此改善承建商的現金流以降低財務成本。
多謝主席。
附件:
完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