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

以下為今日(五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君彥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二○一一年推出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需求主導計劃),至今已接受三輪申請,共收到110個申請項目,但當中獲市建局接納的申請不足十分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發展局局長早前表示,市建局會就需求主導計劃進行檢討,是否知悉該項檢討的最新進展如何;及

(二)是否知悉市建局是否已暫停實施需求主導計劃;如已暫停,原因為何;如沒有暫停,市建局將於何時接受該計劃的第四輪申請;如市建局沒有時間表,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新的《市區重建策略》,提出「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方針去推展市區更新,讓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在新策略下推動市區重建時,可以更多元化的模式進行,包括可就物業業主聯合建議在其地段上開展重建項目作出回應,進一步擴闊了市建局在處理本港舊區老化問題上的角色。

市建局董事會在二○一一年五月通過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需求主導計劃)重建模式的執行框架、考慮原則和申請標準,包括申請項目內每個地段要有不少於67%業權人同意有關申請,申請地盤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項目內樓宇的狀況屬失修或明顯失修,以及市建局需考慮局方是否有足夠資源和能力在較短時間內啟動和執行項目。市建局在二○一一年七月推出需求主導計劃至今,一直按上述原則和標準挑選申請項目。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市建局在二○一一年七月推出首輪需求主導計劃,至今已推出三輪申請,共接獲110項申請,並已開展了九個項目,其中一個已開展的項目由於未達繼續推展的條件已經終止。

市建局董事會在通過需求主導計劃重建模式的執行框架時,考慮到「需求主導」模式是一個新嘗試,應根據實際經驗,考慮調整及優化有關的模式和執行框架。因此,市建局在推出三輪申請後,有意總結過去經驗,作出全面的檢討。

市建局有見需求主導計劃所需的財政承擔,以及收到的申請規模越來越大,須考慮的因素亦越來越複雜,認為有需要全面檢討該計劃。而市建局的整體運作,須以審慎及「維持財政自給為長遠目標」的原則,持續營運。

市建局在今年四月底已成立專責委員會,督導需求主導計劃的檢討事宜。專責委員會正計劃諮詢該局轄下七個由區議員、地區人士及專家組成的地區諮詢委員會(七個地區諮詢委員會分別為中西區、灣仔、油尖旺、深水、九龍城、觀塘、荃灣地區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市建局亦計劃於今年稍後,就需求主導計劃的檢討,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

(二)巿建局已開展了兩個在第三輪申請中獲選定的項目,其餘在第三輪申請中獲選定的項目,將會在二○一四-一五年度陸續開展。巿建局會在完成檢討後,決定需求主導計劃未來的路向。


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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