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及委員

政府今日(一月九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林筱魯為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主席。

行政長官同時再度委任十八位現任委員,以及委任三位新成員:雷慧靈博士、吳彩玉和王紹恆。

上述委任按《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第十七(一)條的規定作出,任期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生效,為期兩年。有關委任已於今日刊登憲報(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02/cgn20151902183.pdf)。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對上述委任表示歡迎。

他說:「委員會是政府在文物保育上的重要夥伴。過去幾年,委員會大力協助推動香港文物保育工作。委員會就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和保育方案提供很多有建設性的意見。委員會亦於二○一三年年初開始檢討保育歷史建築的政策,對未來的政策方向提供寶貴的建議。新一屆委員會的成員來自不同的界別和專業,我有信心新的成員組合會為委員會的工作帶來新意念,並期待與新一屆委員會合作。」

陳茂波亦感謝四名已離任的委員過去多年在委員會內盡心工作,貢獻良多。

委員會是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第53章)規定成立的法定組織,就古物古蹟事宜向古物事務監督提供建議。新一屆委員會合共有二十二名委員(包括主席),均以個人身分獲委任。

以下為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席
--
林筱魯

委員
--
陳捷貴
陳家駒
趙麗霞教授
鍾寶賢教授
何培斌教授
何佩然教授
林中偉
廖宜康
林清培
雷慧靈博士
吳彩玉
倪以理
鮑杏婷
盛慕嫻
鄧淑明博士
鄧淑德
丁新豹博士
謝淑瑩
黃比
王紹恆
黃天祥



2015年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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