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就市建局工作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市區重建局工作的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我很高興聯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蘇慶和主席、行政總監林濬先生及市建局的管理層同事,一起出席今天的會議,就市建局的工作向委員會匯報。

在邀請蘇主席和林總監匯報市建局的工作前,我想先就過去三個月公眾和委員會委員對市建局的角色、工作方針、財務安排及收購賠償政策等方面的關注,作扼要的回應,讓大家清楚政府的立場。

正如我們上月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文件所述,政府對市建局的定位、二○一一《市區重建策略》的執行、政府對市區更新的財政承擔以及現行的重建賠償政策等的立場,一如過往,並無改變。

市建局作為專責處理市區更新的法定機構,必須按照《市區重建局條例》(第563章),以及政府制訂的二○一一《市區重建策略》的要求,推行市區更新的工作。

二○一一《市區重建策略》提出「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方針,以推進市區更新,在工作過程中,對受影響的人士(包括業主、住客和商鋪經營者等)的幫助、賠償與補償政策,並無改變。

在過去一年,蘇主席曾經透露,希望引入新思維,將市區更新工作做得更有效率、更有果效。我認為,對任何機構來說,在符合法例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探索新思維,以求不斷進步和提升,對機構的發展有一定的好處。

我深信市建局作為肩負社會使命的法定機構,必定會緊守《市區重建局條例》及二○一一《市區重建策略》的要求,繼續推展市區更新工作。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及剛才所述二○一一《市區重建策略》的要求,市建局在推展市區更新工作的同時,也必須以謹慎的態度來處理其財政,並致力達致維持財政自給的長遠目標。

我想重申,政府對市建局的財政支援,並不只限於已注入的100億元。事實上,截至二○一五年三月底,政府透過豁免市建局重建項目的補地價,已變相額外注資143億元。這個數字,隨市建局不斷開展新的重建項目,只會繼續增加。

截至二○一五年三月底,市建局的財務情況較去年有所改善,累積盈餘達150億元,加上當初政府注資的100億元,其資產淨值達到250億元。此外,市建局自二○○九至一○年起,以中期債券形式籌措資金。截至二○一五年三月底,未贖回的債券總額約為46億元。

根據市建局提交的二○一五至一六至二○一九至二○年的五年業務綱領,市建局估計需要約290億元(不包括每年的營運成本),以應付綱領內全部項目所需要的開支。

市區更新的工作殊不容易,所需要的財務資源亦相當高。政府會繼續與市建局保持緊密聯繫。

另一點可能大家都關心的就是市建局行政總監的招聘。市建局已委任人事顧問公司協助,有關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

主席,我將以下時間交給蘇主席和他的團隊。

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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