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松炎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答覆:
問題:
發展局局長在二○一三年五月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及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現時已擔當妥善協調規劃發展和統籌土地供應的角色,我們並無計劃就新界土地另行成立專責的跨部門委員會。」然而,政府近日透露,在二○一三年六月成立一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指導橫洲公共房屋發展(橫洲發展)及皇后山公屋發展計劃。行政長官表示,該兩個大規模公營房屋重點項目涉及複雜的規劃、基建、交通、環保等問題,因此他決定親自主持該工作小組。政府又表示,其後該兩個項目的實際工作,由各政府部門按一貫程序進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依據甚麼原則,決定需否就某個土地發展項目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包括發展項目需有多大規模,政府才會考慮成立工作小組;
(二)除了上述工作小組外,政府在過去五年就土地發展事宜,成立了多少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列出每個工作小組的成員名單、成立日期,以及至今舉行的會議次數;及
(三)橫洲發展第1、2及3期每期的勘探工程、撥款申請及建造工程的時間表為何;上述工作小組會否負責指導第2及3期的推展工作;按一貫程序,當局在正式展開規模與橫洲發展相若的土地發展項目前,須否把項目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如果須要,橫洲發展有否經此程序;如沒有經此程序,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第﹙一﹚及第﹙二﹚部分,正如政府於本年十一月二日回覆立法會質詢第18題時說明,政府現有「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及「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作為常設機制,協調規劃發展和統籌土地供應等日常事宜。土地房屋供應是本屆政府的施政重點,行政長官會視乎需要主持跨部門會議,以推動大規模土地供應項目的高層次統籌工作,橫洲及皇后山工作小組是其中之一。行政長官的有關指示會由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按既定機制跟進。發展局向來並無另行統計有關會議數目,如要翻查過往多年的政府記錄,需耗費資源、人手和時間,發展局無法優先處理有關工作,因此現階段我們未能提供所需資料。
就元朗橫洲和北區皇后山而言,政府致力尋找土地興建公營房屋,當中元朗橫洲和北區皇后山是重點項目,因為這類面積大的土地不多,而且可以提供近30 000個公營房屋單位,相當於一年的公營房屋建屋目標。這類大規模的發展項目通常涉及複雜的規劃、基建、交通、環保等多種問題,因此行政長官親自主持工作小組,就該兩項發展作出一些高層次、方向性的決定,務求令項目可以盡快推展,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這個工作小組於二○一三年六月召開會議,與會者包括負責土地、房屋、規劃和環保等政策範疇的同事。
就問題第(三)部分,正如行政長官在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的記者會上提到,元朗橫洲和北區皇后山是重點公營房屋發展項目,因此行政長官決定親自主持工作小組,在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召開會議,與負責土地、房屋、規劃和環保等政策範疇的官員,就橫洲和皇后山的發展作出一些高層次、方向性的決定,務求令項目可以盡快推展,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問題。
據運輸及房屋局表示,橫洲第1期方面,政府已根據《城市規劃條例》進行法定土地改劃程序,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二○一五年六月核准有關的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有關的土地已改劃為「住宅(甲類)4」用地。及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一六年十月授權相關部門根據《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以及《收回土地條例》,進行有關項目土地平整、道路和排污設備等基礎建設工程及收回土地,以便進行發展計劃。相關部門亦會在適當時間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有關勘探工程方面,橫洲第1期的主要土地勘探工程將於二○一八年一月開展。該項工程是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總目711(房屋)的整體撥款下的一項丁級工程項目。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一月以轉授權力批准項目。如一切順利,橫洲第1期可於二○二四/二五年完成。
至於橫洲第2、3期,政府現正準備進行進一步技術研究,預計研究需時約兩年。運輸及房屋局會參考研究結果決定如何推展項目及相關時間表。
完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