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馬紹祥今日(二月十九日)前往北京前,在香港國際機場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局長,現在紅樓將會拆卸,會否考慮將其列為暫定古蹟,阻止業主繼續清拆?
發展局局長:我先談談關於紅樓的情況。謝謝大家的關心,發展局和相關部門同事對現時紅樓附近的清拆圍牆和改建工作,如大家一樣關心,因此我想在這裏向大家解釋一下,按照現時《建築物條例》,當業主進行清拆或改建工作時,須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即demolition plan(拆卸圖則)要事先獲得批准;動工時也要事先得到建築事務監督的同意才可進行。我們的同事正在積極聯絡業主,以通知有關規定和需要。
紅樓於二○○九年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我們會盡力保留有文物價值的建築物。現時,文物保育專員和古蹟辦(古物古蹟辦事處)的同事也正在積極跟進,會主動聯絡業主商討和研究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保留和保育這個建築物。我們正在積極跟進當中。
記者:屋宇署人員未能進入紅樓,無力感是否較大?
發展局局長:我相信《建築物條例》有賦予足夠權力讓他們保護建築物。其他建築物,無論在甚麼地方也好,在開展拆卸工程時,均須事先得到屋宇署,即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才可以進行。
記者:有沒有人申請改建批准?會否考慮重新審訂……
發展局局長:我們暫時還未收到任何關於在該處進行拆卸工程的申請。關於你提出的問題,古蹟辦同事也在積極探討當中,正如我剛才所說,他們正在積極聯絡業主,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保留和保育這座歷史建築。
我也可以在此說明政府的看法,當一級歷史建築有需要獲得法定保護時,我們的同事會即時進行跟進工作,包括將建築物列為暫定古蹟,在這方面我們會積極跟進。謝謝大家。
完
2017年2月1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2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