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尹兆堅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書面答覆:
問題︰
屋宇署自二○一二年四月起針對工業大廈的住用分間樓宇單位(俗稱劏房)和相關違例建築工程採取執法行動。有短期臨時居所需要的受影響住戶可在屋宇署的轉介下,入住位於屯門的寶田臨時收容中心(臨時收容中心)。如該等住戶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及通過有關評審並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房屋署會安排他們在輪候編配入住公屋期間入住中轉房屋。關於安置受取締劏房行動影響的居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政府取締的劏房數目,以及入住臨時收容中心的受影響劏房居民人數;
(二)現時全港的中轉房屋單位的數目及空置率,並按住戶人數(即一人、二至三人、四至六人及七人或以上)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三)有否制訂大規模的取締劏房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評估中轉房屋的現有單位數目是否足以應付該計劃帶來的臨時居所需要;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四)鑑於有評論指出,政府在大嶼山竹篙灣預留了一幅約60公頃土地供香港迪士尼樂園(樂園)作第二期發展,但該項發展應不會在二○二三年之前展開,當局會否與樂園的另一股東華特迪士尼公司商討,在該項發展展開前,容許政府在該幅土地上設置中轉房屋,安置受取締劏房行動影響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如會,何時展開商討;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工業大廈(工廈)的消防風險遠較住用和綜合用途樓宇高,絕不適宜作住用用途。為確保有關住戶和公眾安全,政府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予以取締。所有受政府取締工廈住用用途(包括分間住用單位)行動影響的人士,均須自行另覓居所。
然而,為確保不會有人因政府的執法行動而無家可歸,受政府取締工廈住用用途行動影響、而有臨時居所需要的住戶可在相關部門轉介下入住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位於屯門的寶田臨時收容中心。若他們在臨時收容中心住滿三個月、通過「無家可歸評審」證明別無居所,並符合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申請資格準則(包括入息限額、資產限額及「不得擁有住宅物業規定」),可申請輪候公屋,及在其間安排入住中轉房屋。
經徵詢運輸及房屋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屋宇署後,發展局現就問題綜合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間,屋宇署共取締了工廈內84個違例用作住用用途的處所。而在該三個年度內,因屋宇署有關執法行動而入住房委會轄下臨時收容中心的人數為12人。
(二)房委會的臨時收容中心和中轉房屋均屬過渡性質。因應不同時間的實際情況,入住情況會有所改變;房委會會不時檢討臨時收容中心和中轉房屋的供求情況,以確保有足夠單位應付緊急情況和政府清拆行動的需要。
現時房委會轄下有兩個中轉房屋,分別是為位於葵涌石籬中轉房屋及屯門的寶田中轉房屋。在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單位數目及空置率如下:
單位類別 | 單位數目 | 空置率 |
一人 | 3 180 | 15.7% |
二至三人 | 2 047 | 61.5% |
四至五人 | 243 | 70.0% |
總計 | 5 470 | 35.2% |
(三)政府了解公眾近年就分間樓宇單位相關的樓宇及消防安全、環境衞生及治安等問題的關注。就非位於工廈的分間住用單位而言,政府一貫的政策旨在確保有關單位的安全,而非作全面取締。
如運輸及房屋局於二○一四年十二月發出的《長遠房屋策略》中指出,雖然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的諮詢文件曾提出引入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以規管分間樓宇單位,但是政府注意到社會人士在公眾諮詢期間對此建議有很大保留。有意見關注發牌或業主登記制度會令分間樓宇單位的供應減少,引致租金上升,進一步增加分間樓宇單位租戶的負擔。此外,亦有意見關注到,若採用一套寬鬆的發牌或登記規定去規管分間樓宇單位,會危及分間樓宇單位租戶以及居住於同一大廈內的其他住客的安全。一些沒有將其單位分間出租的業主也擔心,有大量分間樓宇單位的大廈會出現結構安全、環境衞生和大廈管理問題。
考慮到社會人士的擔憂,政府未有計劃為分間樓宇單位設立任何發牌或業主登記的制度。然而,屋宇署會繼續對涉及樓宇和消防安全的違規情況進行執法。若屋宇署的執法行動涉及需搬遷住戶的情況,該署會與社會福利署、民政事務總署及房屋署緊密聯繫,為受影響的居民提供適切的支援。
如上文所述,房委會會不時檢視中轉房屋的供求情況,以配合政府清拆及執法行動。
(四)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樂園)是本港旅遊基建的重要一環,而推行樂園第二期發展是樂園未來整體發展的其中一個可行方案,政府和華特迪士尼公司會繼續就第二期發展作探討。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擁有計劃用作樂園第二期發展用地的認購權,但該用地現時可根據限制性契約的核准用途,用作各類短期用途,例如休憩、體育等設施,但不包括用作住宅用途(如中轉房屋);而在考慮這些短期用途時,我們需考慮它們能否與樂園的用途和氣氛互相協調。
完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