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以合作夥伴形式聯同香港賽馬會(馬會)推展的前中區警署建築群活化項目(活化項目)正在施工。去年五月二十九日,活化項目其中一座樓宇(即前已婚督察宿舍)發生外牆倒塌事件。馬會事後成立檢討小組調查該事件的起因,並於去年十一月公開調查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屋宇署已就上述塌牆事件展開調查並正擬備報告,有關的報告預計何時公開;
(二)有否就負責活化項目的認可人士或承建商須否承擔刑事法律責任一事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若有,律政司的意見和當局的跟進行動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三)政府及馬會有否研究應該對須為塌牆事件負責的認可人士或承建商施加甚麼處分,包括終止聘用他們進行活化項目或暫停他們競投工務工程合約的資格;
(四)負責活化項目的認可人士和承建商現時有沒有參與政府進行的其他基建、保育或活化歷史建築的項目;若有,有關項目的詳情(包括項目名稱、性質及合約價值)是甚麼;及
(五)活化項目的最新進展為何,包括經活化的建築物預計何時可向公眾開放;馬會會否為已倒塌的牆壁進行修復工程;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就陳淑莊議員問題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自中區警署建築群已婚督察宿舍大樓部分外牆倒塌事件發生後,屋宇署已即時展開獨立調查。調查範圍包括事件成因及在《建築物條例》下相關的法律責任問題,撰寫報告的工作仍在進行中。屋宇署現正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在考慮有關意見後,再決定進一步相應的跟進行動,並會在適當時候作出交代。
(三)涉及此事件的承建商名列在發展局有關公共工程的認可承建商名冊上。 發展局會密切留意屋宇署的調查結果,從而考慮涉事承建商有否觸及《承建商管理手冊》内有關採取規管行動的規則。
香港賽馬會(馬會)會因應屋宇署的調查結果,研究進一步行動。
(四)有關活化項目的認可人士所受聘的顧問公司現時參與以下政府建築顧問項目:
項目性質 | 項目名稱 | 合約價值 (元) |
建築顧問 | 於觀塘牛頭角下邨興建跨區社區文化中心 | 7,500萬 |
有關活化項目的承建商現時參與政府進行的其他基建項目如下:
項目性質 | 項目名稱 | 合約價值 (元) |
基建 | 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南面連接路高架道路段 | 86.6億 |
有關活化項目的認可人士和承建商現時沒有參與政府進行的其他保育或活化歷史建築的項目。
(五)截至二○一七年三月,除了部分倒塌的第四座(即前已婚督察宿舍)外,其餘15幢歷史建築物、新建的美術館大樓及綜藝館大樓、監獄操場、檢閱廣場,和行人天橋已復工。美術館大樓及綜藝館大樓工程已接近完成。歷史建築物方面,現正進行外牆工程,而內部工程已陸續復工。項目的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現正與屋宇署合作進行額外建築物料測試,以確定現有建築物料是否仍然完好。為貫徹安全第一的原則,註冊結構工程師正研究進行額外結構改善工程。
項目團隊、顧問及承建商按第四座的狀況,並參考國際做法,考慮了不同復修方法後,提出八個初步方案作為進一步考慮的起點;過程中馬會諮詢了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屋宇署和古物古蹟辦事處代表的意見,並於二○一六年九月八日就該八個初步方案諮詢了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及於二○一六年十月二十日的中西區區議會會議上介紹了這些初步方案。馬會的首要考慮是公眾安全,現階段對這些方案沒有任何既定立場。馬會現正考慮工程方面的意見和參考獨立檢討小組的檢討結果,估計需時作詳細研究才可提議詳盡的復修方案。馬會會就復修方案適時諮詢古諮會,並在取得古物事務監督(即發展局局長)的批准後才會施行。
完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