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的答覆:
問題:
今年三月,政府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同意把前中環街市用地,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予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為期21年並收取象徵式地價,以便市建局保育和活化中環街市大樓(街市大樓)。另一方面,市建局於二○○七年開展灣仔利東街重建項目時表示,會在重建項目中引入以婚嫁為設計主題的「姻園」,以保留利東街喜帖印刷店林立的原有特色。該項目已於前年年底完成,但「姻園」卻不知所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市建局已向政府承諾會確保經活化的街市大樓的租戶,會以提供大眾化貨品和服務為目標,政府有何措施確保市建局兌現該承諾,而不會重蹈利東街重建項目的覆轍;該等措施會否包括在批地協議中訂明,市建局須把活化後的街市大樓的鋪位以廉宜租金出租予小商戶;
(二)是否知悉市建局會否舉辦公眾參與活動,就經活化的街市大樓的營運模式,以及應提供哪些大眾化的文化和零售設施諮詢公眾;當局會如何安置現時仍在街市大樓營業的商戶;及
(三)鑑於有市民建議市建局參考新加坡核心商業區內的老巴剎市場,把經活化的街市大樓定位為提供具本地特色和價廉物美食物的美食廣場,政府會否要求市建局研究該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保育和活化中環街市大樓是政府推行「保育中環」的其中一項措施。考慮到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有法定使命保存具歷史、文化或建築價值的建築物、地點及構築物,政府於二○○九年委託市建局負責中環街市大樓保育和活化項目。
為推展中環街市活化項目,市建局成立社區諮詢委員會,在二○○九至二○一一年間進行廣泛的公眾參與活動,收集及了解公眾對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就用途、設施及營運方向等方面的期望。公眾普遍認同營運模式應充分顧及文物保育及公眾享用兩項原則,不應以獲取最大盈利為目標。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將提供一個多元、非單一化的休閒空間供公眾享用,其營運模式將以提供大眾化貨品和服務為目標,同時提供綠化及公共空間。
其後,市建局在二○一五年九月公布以較簡約設計方案保育和活化中環街市大樓。城市規劃委員會於二○一六年九月批准有關活化項目修訂方案規劃許可的相關條件,屋宇署亦於二○一六年十一月批准修訂方案的建築圖則。為支持市建局按公眾共識保育和活化中環街市大樓,政府在二○一七年三月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上同意將前中環街市用地,以私人協約方式及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為期21年。市建局正按規劃許可要求及根據上文提及經廣泛公眾參與活動後所得的公眾共識,推行中環街市活化計劃。市建局期望在獲得各項許可後盡快於今年下半年開展改建及建築工程,並爭取於二○二一年年底前完成整個項目,早日讓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供公眾享用。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經諮詢市建局後,現回覆如下:
(一)市建局已公開承諾,會按上文提及經廣泛公眾參與活動後所得的公眾共識,推行中環街市活化計劃。此外,中環街市大樓內若干區域可考慮24小時開放。政府現正與市建局磋商批地條款細節及相關協議。為確保市建局能根據公眾共識營運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批地條款細節及相關協議將反映以上營運原則。
(二)及(三)如上文提及,市建局已於二○○九至二○一一年間進行廣泛公眾參與活動,當中包括全港性民意調查、專業團體諮詢工作坊、公眾參與工作坊及設計概念巡迴展覧等,並就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的營運模式,取得公眾共識。
為具體落實上述營運模式,市建局於二○一六年一月成立中環街市活化項目專責委員會,並根據二○○九至二○一一年間公眾參與活動所得的意見和共識進行顧問研究,深化相關的營運安排及細則。市建局承諾會確保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的營運者以提供大眾化貨品和服務為目標,並會就中環街市大樓的用途和租戶組合加以管制,鼓勵提供多元及大眾化的貨物和服務,亦不會引入高價名牌店。市建局會定期向中西區區議會及市區重建局中西區分區諮詢委員會匯報有關研究及項目的進度。
現時,中環街市大樓二樓有八份由地政總署批出的短期租約,作零售用途。地政總署已於二○一七年四月中發出遷出通知,要求現時位於中環街市大樓二樓的八個鋪位租戶於二○一七年七月底前遷出有關鋪位。若現時租戶符合活化後的中環街市大樓營運模式的條件,屆時可考慮向市建局聘請的經營者申請承租商鋪。
完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