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尹兆堅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發展局局長於本年九月二十九日表示,政府已物色到210幅可於短中期撥作住宅用途的用地,而當中有25幅是近期物色到的。就此,政府可否以表列出每幅用地的(i)位置、(ii)土地面積及(iii)原定規劃用途(並註明哪些用地是近期物色到的)?
答覆:
主席:
就尹議員的問題,我的答覆如下:
作為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策略的一部分,政府透過持續的土地用途檢討,過去數年已物色到超過210幅具短中期房屋發展潛力的用地,合共可建逾31萬個單位(當中七成為公營房屋),包括二○一三年《施政報告》宣布多項增加土地供應措施下所物色的42幅用地(合共可提供約四萬個單位,當中逾六成為公營房屋);二○一四年《施政報告》公布的約150幅用地(合共可建逾21萬個單位,當中逾七成為公營房屋),以及二○一七年一月《施政報告》宣布額外的26幅用地(合共可建逾六萬個單位,超過八成為公營房屋)。有關上述約210幅用地的資料,請參照附件。
截至二○一七年十一月初,上述合共約210幅用地中,有103幅已劃作或改劃作房屋發展,估計合共可提供約122 200個住宅單位(包括約74 900個公營房屋單位和約47 300個私營住宅單位),另外41幅用地已開展法定改劃程序,估計完成後合共可提供約74 100個住宅單位(包括約69 100個公營房屋單位和約5 000 個私營住宅單位)。有關已撥作或改劃作房屋發展的用地,其土地面積及單位數目等資料載於相關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公開文件內(詳情見城規會網站www.info.gov.hk/tpb/index.html)。就其餘用地而言,待完成技術研究後,我們會擬訂包括土地面積及單位數目等發展細節,並根據一貫做法及既定程序諮詢區議會及相關持份者,將改劃建議呈交予城規會考慮。
完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