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談保育中環(只有中文)

以下是發展局局林鄭月娥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出席古物諮詢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發展局局長:今日早上我親自來到古物諮詢委員會向成員介紹「保育中環」的工作。自從在行政長官《施政報告》公布後,這十多日來我們也收到很多正面的反應,認為今次「保育中環」項目突顯了特區政府的保育工作,以地區為本的手法去活化地區,以及帶出該地區的特色,是頗大的創舉。同樣地,今日在古物諮詢委員會都得到非常正面及積極的回應,委員會亦向我表達,在往後的日子,委員會會和我們緊密合作,因為有很多項目都要在古物諮詢委員會討論,就文物建築的保育聽取委員會的意見。

在「保育中環」八個項目裡面,唯獨有一個與古物諮詢委員會沒有直接的關係,這便是中環新海濱。特別是針對一號及二號用地,今次行政長官公布了會大幅降低發展密度讓它由原先商業寫字樓及酒店發展,變為開創一片臨海的公共空間,讓市民享用。我留意到於剛過去的周末,有一個公民團體對於我們這方面的工作有些意見,我相信它是歡迎於一號及二號用地降低密度及新的做法,但對於將一號及二號用地的樓面面積轉移到灣仔北的五號用地,則表示不同的意見。就此,我想作幾點澄清。第一,土地規劃用途的程序和工作與填海的法理是兩碼子的事,所以我們今次將發展密度轉移至五號用地並不是違反法律或違反早前終審法院就填海官司而作出的判決。第二,我們今次是完全的從善如流,完全聽到共建維港委員會自己得到的內部共識來作回應。共建維港委員會自從二○○四年建立時,它是一個多持份者的委員會,包括事實上有保護海港協會的代表在內,亦有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的代表,所以他們經過一年的努力去達致這個共識,這個共識不單將一號及二號用地發展密度減低,而是將一號及二號用地發展密度減少及遷移至五號用地,因為這是一種務實及平衡的做法,亦考慮到香港經濟發展在甲級寫字樓的需要。所以今次是很有啟發性的,當政府與公民社會能在一個很理性的場合,即共建維港委員會,大家達致一個共識,而這個共識可滿足整體社會的公眾利益,亦除了保護維港或在其他方面,如文物保育,而又可以回應香港經濟的需要,政府一定會珍而重之,珍重他們的意見,從而採納他們的意見。所以今次得到如此大的共識,政府作出了如此積極的回應,而其中當日達成此共識的團體有不同的意見,我覺得有點失望,因為畢竟我相信廣大市民均希望香港繼續前進,不是我們處理了一個矛盾,又去啟動關於同一件事的另一件矛盾。第三方面,在今次的工作中,我們亦聽了很多人意見,大家都覺得五號的用地,不錯最初一般被認為是政府和機構的用地,但實際上,如果大家再看一看地圖,五號用地沒有像一號及二號用地那樣臨海及在碼頭的正旁邊,以及隨着政府總部落成以至其他發展,灣仔北很有條件作一個延伸了的商業區。我們在設計五號用地的高度和發展密度,屆時都有非常嚴格的限制,不會再違反我們自己於海濱用地方面的設計指引。而事實上五號用地改變地帶的工作,有一定的城規法定程序,所以屆時都有廣泛的討論,來表達對於五號用地的最佳發展密度及設計模樣,多謝各位。

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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