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馬紹祥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為受政府發展項目相關清拆行動影響的業務經營者而設的特惠津貼安排」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委員:
有關建議主要是希望理順現時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業務經營者獲發特惠津貼的安排,以更適切回應業務經營者的需要。
現時,受清拆行動影響的業務經營者,從事沒有違反任何地契條款的戶外/露天運作,或已獲地政總署發出適當的短期土地文書批准運作,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特惠津貼。但相反,有部分業務經營者即使違反地契條款,在暫准存在的違契構築物運作,卻符合資格申領特惠津貼。這種處理方式的差異,無論是從受影響人士的角度或從方便清理土地工作的角度看,均不理想。因此,我們建議作出相應的修改,以理順有關特惠津貼的安排。
特惠津貼作為行政措施,主要是希望提供另一選擇予業務經營者,免卻複雜和漫長的法定申索程序。
視乎委員的意見,我們將會提交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審議。如獲財委會通過,擬議延展現行特惠津貼的安排將適用於所有受正在進行中及日後的收回及清理土地工作影響而截至本年四月十一日尚未收取政府補償或特惠津貼的合資格業務運作。
有關的簡介文本已經分派給各位議員。我及我的同事亦樂意解答議員的問題。
多謝主席。
完
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