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日(五月十日)出席有關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擬議加強措施記者會的開場發言全文:
各位傳媒朋友:
今日我們會為大家介紹政府建議加強在發展清拆行動中,為合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和業務經營者所提供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
政府過去在進行發展清拆行動時,均聽到受影響人士和地區持份者就補償及安置安排提出的意見,而不少受清拆影響的持份者均指現行安排未能滿足他們合理的需要。我們十分理解受影響人士對發展引來的清拆和搬遷感到憂慮,同時我們亦明白社會期望政府在推進發展的同時,能秉持公平公義原則,善用資源以盡量照顧社會不同界別的需要,特別是基層市民的需要。
一、由「項目為本」變為「統一安排」,為日後所有政府發展清拆行動,不論項目的規模,制訂劃一且經加強的一般特惠補償及安置方案;
二、加大力度做好安置,引入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安排,讓受影響的合資格住戶獲安置到由香港房屋協會發展及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
三、適當地放寬現金特惠津貼資格及加大津貼額;
四、讓已登記/持牌非住用構築物的合資格住戶可同樣受惠於免經濟審查的安置及特惠補償;以及
五、放寬位於棕地或寮屋的業務經營者申領特惠津貼的資格門檻。
以上五大方向是我們聆聽和綜合各方持份者的意見後制訂出來的。我們提出有關建議,是希望在公平公義的基礎上,適切回應社會和受影響人士的訴求,亦為收地及清拆工作拆牆鬆綁,讓我們可以適時增加土地供應,早日為市民提供更多經濟和房屋用地。
我們稍後會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發出討論文件,詳細介紹建議內容。根據現在的時間表,我們計劃在五月二十九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作出介紹,發展局及相關部門亦會在五月中至七月期間,與地區持份者及受影響人士接觸,介紹擬議加強措施。當有關工作完成後,我們希望能夠盡快就特惠津貼的建議徵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以盡早回應受影響人士的需要。雖然加強安置安排本身無須財委會批准,但我們會在特惠津貼安排獲財委會批准後同步執行。如獲財委會通過,我們將追溯至相關的公布日期,實施經劃一而且加強的補償和安置安排。就寮屋住戶和業務經營者而言,追溯的實施日期為今天(即二○一八年五月十日);就棕地業務經營者而言,追溯的實施日期為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即政府去年公布有關延展安排的日期)。
我現在請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甯漢豪為大家就建議內容作投影片簡介(投影片見附件)。
完
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48分
政府發展清拆行動的特惠補償及安置安排擬議加強措施記者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