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租契续期条例草案》(下称《条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并于2024年7月5日生效。简化的续期安排体现了「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为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政府对于地契续期的明确态度,亦有助维持业权人和投资者的信心,便民利商,缔造更好条件让特区政府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我今次邀请了发展局同事介绍这项重要法例,以及立法会议员、商界、银行界、测量界及业主代表分享。
1997年订立清晰明确土地政策
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规划及地政)庄敏婷表示,地契是政府与业权人之间的契约,列明使用土地的条件及年期。地契承载着市民的土地物业,明确的地契续期安排对市民的生活、商户的运作和香港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她指出,特区政府在1997年7月订立清晰明确的土地政策。住宅、商业和工业用途地契,一般会获政府续期50年,无须补地价,只须每年缴交相当于应课差饷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
更有效率及有秩序处理陆续到期大量地契
新订立的《条例》简化地契续期方式。地政总署署长会在每批地契到期前六年,刊登「续期公告」为地契续期,业权人无须如以往与政府签立新地契,地契下原有的产权负担、权益及权利 (例如按揭)亦会顺利过渡。
新法例能有效率、有秩序地处理由2025年起陆续到期的大量地契。而在《条例》生效首日,即2024年7月5日,地政总署已刊登首份「续期公告」,涵盖当日至2030年年底到期的地契,合共376个地段,它们全部获得续期。
秉承土地政策 一般用途地契续期50年
立法会负责审议《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主席林健锋表示,政府在《条例草案》的审议过程中,多次强调《条例》并不改变政府一直秉承的1997年7月的土地政策,亦不影响政府在地契续期的完全酌情决定权。无论是商业、住宅和工业用途地契,于到期时一般都会获续期50年而无须补缴地价,只须缴纳地租,这对商界及公众来说都是一颗「定心丸」。
林健锋说他作为法案委员会主席,很高兴看到《条例》顺利获得立法会通过。法案委员会与政府当局共举行了七次会议,委员就《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具建设性的意见,当中不少获得政府采纳。
广纳意见简化续期手续 利民便商
《条例》在立法会进行二读及三读过程中,各界别议员亦纷纷表达支持。立法会议员(选委会)林筱鲁表示,根据政府资料,在2047年6月30日当日,有30万个地段的地契在同一天到期,牵涉超过150万个业权人,如果沿用旧有机制,政府地契续期需要透过政府和所有业权人,逐个以合约形式签立新地契,需要大量人手处理,所以必须借助新法例,一篮子处理一般地契续期。
立法会议员(选委会)江玉欢形容《条例》以最简便的方法处理续期。续期的物业业主无须签订任何新文件,政府透过今次立法,以及日后刊宪便能完成续期手续,确是利民便民的良策。她又表示,更值得一提是发展局官员在整个审议期间细心聆听各议员意见,并采纳不少意见和提出修正案,大家「擦出了一个精彩的火花」。
立法会议员(地产及建造界)龙汉标欢迎《政府租契续期条例》的制订,以简单而有序的方式,分批为地契续期,免却个别业权人和政府逐一签立新地契的繁复手续。
《条例》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稳定按揭业务
兰桂坊集团主席盛智文欢迎当局制订这重要《条例》,表明政府承诺沿用1997年的土地政策,为香港长远发展和繁荣奠定坚实基础。新法例容许政府以刊宪方式续期,而无须业权人签订任何文件或办理其他手续,展现了政府致力减少繁复程序,为公众和企业带来便利,这正切合企业蓬勃发展和吸引新投资者的需要。
香港银行公会主席银行代表、汇丰香港区首席法律顾问吴倬文表示,银行公会很高兴看见《条例》获得通过,对银行业界来说,清晰明确的地契续期安排,对按揭管理业务尤其重要。他乐见政府听取银行业界的意见,将刊登续期公告的时间提早,订为地契到期前六年,正面回应持份者希望及早确定地契续期的诉求。
吴倬文认为《条例》明确订明原有地契的产权负担及权益以原状过渡,免却业主与银行商讨把按揭由原地契转移到新地契的繁复程序,大大减省对银行及业主的困扰。
《条例》订明标准续期条款 增各界信心
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林家辉欢迎《条例》,指《条例》明确订明续期的标准条款,即续期年期一律为50年及免补地价,令业权人无须担心物业估值受地契年期影响。他亦表示,引入《条例》不但让市民安居乐业,亦提升工商界、投资界以至银行界的信心,明白香港土地政策的持续性及明确性。
新法例便利续期 业主感松一口气
位于中西区的宝翠园是《条例》下首批获得续期的屋苑之一,其业委会第11届主席及第6-8届委员张玉兰表示,在新续期机制下,业主无须与政府订立任何文件,而物业按揭、大厦公契、业主立案法团及业委会,亦会顺利过渡而不受影响。她形容这是一个大喜讯,相信大部分业主亦感到高兴并「松一口气」,因为业主无需任何行动便可以完成地契续期。
发展局感谢社会各界对《条例》的支持。我们未来会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利民便商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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