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2030+》)的最终报告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公布。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并考虑到市民期望享有更佳居住环境,我们已更新了三大类土地用途的土地需求预测,即房屋、经济用途,以及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休憩用地和运输基建。最终的估算显示,由二零一九至二零四八年,整体土地需求约为6 200公顷。
《香港2030+》亦采用多管齐下土地供应策略,得出土地供应共7 300公顷,足以满足同一时期的30年间预计所需的土地供应。此估算包括主要由多项正进行或相对处于成熟规划阶段的土地发展项目所产生的约3 200公顷土地供应,以及约4 100公顷可于中至长期供应的土地。后者包括属维港都会区扩展部分的交椅洲人工岛的1 000公顷及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已制订发展策略的北部都会区接近2 300公顷土地。上述估算整体供应,足以应付中长期土地短缺,同时亦预留空间,应对未来数年不断转变的情况。
我们现正进行以下研究,探讨不同的发展机遇:
为应付香港房屋及经济的需要,我们继续广泛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条例》)(第124章)及其他相关条例订明的法定收地权力,收回私人土地作不同发展项目(包括各新发展区项目和公营房屋)。展望未来,我们计划在二零三零年或之前为处于较成熟规划阶段的发展项目收回多达700公顷土地。具体而言,我们计划在2022-23至2026-27年度的五年期内,收回约500公顷土地,当中包括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和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其他阶段、元朗南发展区初期阶段,以及多个公营房屋发展项目。上述的收地规模是继过去三年(2019-20至2021-22年度)已收回的近120公顷土地上的新增数量,亦远较之前五年收回的20公顷土地为多。
我们正积极推展多项搬迁政府设施往岩洞的项目。搬迁沙田污水处理厂往岩洞的主体岩洞建造工程已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展开。搬迁钻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库往岩洞的详细设计已于二零二一年大致完成,目标在今年争取立法会拨款展开建造工程。搬迁屯门滤水厂往岩洞的可行性研究,以及搬迁九龙湾工务中央试验所往岩洞的勘查研究和设计1已分别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及十二月展开。此外,我们将于今年展开搬迁油塘食水及海水配水库群和荃湾二号食水配水库往岩洞的勘查研究和设计。
为应对楼宇急剧老化问题,我们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加快市区重建。就规划阶段而言,政府因应持份者就油麻地及旺角地区规划研究(「油旺地区研究」)提出的意见,现正与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合作,目标是在二零二二年对油旺地区的相关分区计划大纲图提出首批改划建议,以容许住用和非住用地积比率互换、增加弥敦道商业地带的地积比率,以及改划部分特色街道的用途,以期增加楼宇作商业用途的弹性和增添地区活力。与此同时,我们正着手草拟城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指引,以期率先在油旺地区试行转移地积比。另外,参考「油旺地区研究」所得经验,市建局不久会委聘顾问,在荃湾和深水埗进行地区规划研究,以制订地区更新方案。
作为多管齐下策略之一,我们已开展政策研究,探讨能否降低《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下的强拍门槛和改善相关机制的运作情况,并计划在二零二二年年中左右制订相关的建议。具体而言,我们正考虑应否为不同楼龄的楼宇订立不同的强拍门槛,并探讨是否有空间精简现行法律程序。在制订建议的过程中,我们会充分保障小业主的利益。
为加快土地和房屋供应,发展局正密锣紧鼓地与相关政策局和部门(包括律政司)检视土地发展相关法例下的法定程序。当中包括《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前滨及海床(填海工程)条例》(第127章)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等法例。
检视工作的主要方向包括(a)精简和缩短法定程序(例如缩短完成改划程序所需的法定时间);(b)避免重复执行性质相近的程序(例如减省不同条例下处理相同项目的相类反对意见的需要);(c)授权部门同步进行某些程序(例如容许在订定土地用途期间进行填海工程);以及(d)理顺相关安排(例如限制对土地有控制权者方可提出改划申请)。我们计划在今年三月就具体建议谘询本委员会,并争取在年内提出立法修订建议。
政府在二零二一年三月推行一项先导计划,以「标准金额」征收旧工业大厦(工厦)重建所需的补地价,这项新尝试旨在加快完成修契程序。由于反应正面,我们会将「标准金额」征收补地价选项延伸至新发展区「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的原址换地申请2。此举除可让我们在新界发展背景较为相似的用地试行有关模式外,亦有助更多新发展区的换地申请得以及时完成,从而加快房屋土地供应。我们正制订计划的详情,将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底前公布。
「一地多用」措施有助推动落实涉及多个公共设施的「政府、机构或社区」多层大楼项目,现已渐见效果。首批项目已获预留220亿元。我们的目标是在年内向立法会寻求批准拨款,开展位于安达臣道前石矿场的联用综合大楼的建造工程,以期为社区提供体育、文娱及社福设施。我们会继续就其他「一地多用」项目推展规划及筹备工作,例如重建屯门诊所、位于火炭及将军澳的拟议联用综合大楼以及位于上环的拟议救护站暨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等。
政府会继续投资基建,改善市民生活质素,支持社会的经济及长远发展,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因应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们亦会把基建投资作为刺激经济逆周期的主要措施。于2020-21立法年度财务委员会已批核的基本工程拨款高达破记录的2,300亿元。我们预计未来数年政府在基本工程开支将持续增加至每年超过1,000亿元。
过去一年,我们的海滨进行了多项主要优化工程。最近,「渡轮码头畔主题区(第二期)」和「水上运动及康乐主题区(第二期)」两段新海滨长廊于二零二一年年底开放,把维港两岸的海滨长廊进一步延长一公里至25公里。与此同时,「活力避风塘主题区」的工程预计将如期在二零二二年年中前完成。
我们计划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就拟议西营盘东边街北休憩用地的发展谘询本委会员。拟议的项目位于中山纪念公园和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之间,涉及440米长的临海路段。项目包括园景花园、连贯性海滨长廊、特色游乐与健体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我们计划在于二零二二年第二季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此外,为凸显政府致力推动优化维港海滨的工作,发展局首席助理秘书长(海港)一职已于二零二二年一月正式改称「海滨事务专员」。
发展局会继续推行「建造业2.0」,透过「创新」、「专业化」和「年青化」,带领行业革新,提升建造业的生产力,并更广泛应用创新科技,以应对劳动力及建造成本等挑战。
由《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开始积极推动「组装合成」建筑法以来,多个采用此建筑法的项目已相继落成。疫情期间,「组装合成」建筑法更让香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兴建大量检疫设施及北大屿山医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以对抗疫情。现时已有超过70个项目会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部份项目已经落成,当中包括建筑署及多个公营及非政府机构如香港房屋协会、香港房屋委员会、市区重建局、医院管理局、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等项目。
除了透过「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财政支援,我们已要求所有价值超过3亿元的新基本工程合约采用数码工程监督系统,以加强项目监督。截至目前,已有约100个总值共1,600亿元的工务工程合约采用数码工程监督系统。建造业界各持份者均对数码工程监督系统反应正面,认同此系统能大大提升施工效率、减少文书工作和减低记录出错的风险。此外,我们亦正分阶段推行综合数码平台,持续监察检视项目各方面的表现,以优化基本工程计划的管理。
我们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推出10亿元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截至二零二一年年底,基金已批出超过2 200宗申请,资助超过830家企业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建筑信息模拟,以及其他创新建筑技术,并资助约11 000 个培训名额,让从业员参加与科技相关的培训,获批资助总额约5.7亿元。自基金推出以来,采用建筑信息模拟、「组装合成」建筑法及各项先进建筑科技的建筑项目显着增加,有助促进建造业的生产力、提高建造质素、改善工地安全和提升环保效益。我们在去年年中进行了中期检讨,聆听业界提出的意见,并已于二零二二年一月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扩大资助范围及提高资助额上限,以配合业界的需要。有见及业界普遍肯定基金有效协助业界采用创新科技,我们现正研究向基金注资的需要,以继续落实优化措施及支援业界应用创新科技。
我们会继续协调各工务部门并研究投放额外资源进一步于工务工程推广「应用研发」,通过采用创新建造方法、新物料和数码科技,以缩短建造工期及减低成本,从而提升建造业的整体生产力。
我们于二零一九年设立了主要项目精英学院,建造业界对学院的工作及课程的成效反应正面,我们会研究投放额外资源提供高水平的培训计划,以提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的推展能力。
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平均每年培训约4 000名全日制课程的学员,以及约58 000名兼读制课程的学员,并致力为工友提供清晰的晋升阶梯及优质的培训课程,尤其是在应用创新科技方面,以应付市场的需求及提升建造业的技术水平。学院开办的建造证书课程及建造文凭课程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资历架构评审。我们与建造业议会现正研究投放额外资源,以应付未来大型基建发展持续的人力需求。
就推行上述促进科技应用及人力发展的措施,我们会按既定机制向立法会寻求所需的拨款批准。
自二零一一年宣布「起动九龙东」措施,九龙东的商业楼面面积供应量增加了七成至现时约290万平方米,连同正在兴建或已获批项目所提供的额外约100万平方米,供应量将于未来数年进一步增至约390万平方米。政府会继续推展多项工作以促进九龙东转型为香港另一个核心商业区,包括研究释放政府设施用地的发展潜力,以及进行各项加强连系和改善环境的工程项目等。
透过早前与内地合作设立的大湾区备案制度,多间特区政府认可名册内的建筑及工程顾问公司以及相关注册专业人士已相继完成备案。深圳前海及珠海横琴亦推出类似的备案制度,涵盖范围包括特区政府的认可承建商。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当局紧密联系,为香港建造业界拓展商机,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1 该勘查研究和设计亦包括「在岩洞内兴建政府档案处历史档案中心」项目。
2 根据新发展区采纳的「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现时适用于古洞北/粉岭北和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一般来说,政府会把所有规划供发展的私人土地收回及清理,并在市场出售规划作私人发展的土地。在收回土地及清理之前,政府或会容许规划作私人发展的相关用地的土地业权人提出原址换地申请,惟他们须符合指定准则及条件。这模式在申请方面订有特定要求,包括土地面积、发展时间表及申请人对租户或占用人的补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