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承建商共有两份认可名册,分别为:

  1. 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认可承建商名册);以及
  2. 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

认可承建商名册所列的公司,已获准承接公共工程中5大建筑及土木工程类别的任何1类或多类。该5类工程为:"建筑"、"海港工程"、"道路及渠务"、"地盘平整"及"水务"。供应商及专门承造商名册所列的供应商/专门承造商,则获准承接46个专门工程类别的任何1类或多类。

承建商必须符合既定的财务、技术及管理准则,才可获准名列上述认可名册,或保留名册上的资格,以及获批公共工程合约。

有关认可名册的详细资料以及申请名列名册的办法,分别载于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申请成为公共工程承建商的办法两部分。

至于认可名册的管理规则以及有关表现评核报告的程序,则载于承建商管理手册只有英文版

自1995年4月,我们更推出公德地盘嘉许计划,以表扬公共工程承建商在进行建造工程时,注重公德。

方便营商计划的推出,务使发展商及认可人士现时可自行聘用认可承建商进行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工程:

  1. 接驳公共排水/排污系统;
  2. 接驳供水系统;以及
  3. 建造车辆出入口通道和修补行人路径。

继二零二一年九月推出「诚」建商约章,发展局、廉政公署和建造业议会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联合推出「诚」建约章2.0 我们鼓励承建商积极参与约章,以完善的诚信管理制度为基础,同心打造廉洁及 专业的建造业团队。签署约章属自愿性质。有关「诚」建约章2.0的详情,可浏览防贪谘询服务的网页: cpas.icac.hk/ZH/Info/TP_Library?cate_id=1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