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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030+》研究

《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香港2030+》)的最终报告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公布。因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并考虑到市民期望享有更佳居住环境,我们已更新了三大类土地用途的土地需求预测,即房屋、经济用途,以及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休憩用地和运输基建。最终的估算显示,由二零一九至二零四八年,整体土地需求约为6 200公顷,较二零一六年的初步估计约4 800公顷高出不少。原因是政府采用了一个愿景带动、具前瞻性及创造容量的方式来作出估算,并有以下假设:

  1. 当计算新增100万个单位所需的整体土地供应时,假设居住空间获得改善,即人均居住面积为20平方米/215平方呎(假设居住空间增加10%)及22平方米/237平方呎(假设居住空间增加20%);
  2. 顾及由《十四五规划纲要》及《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所产生经济机遇而带动对额外土地需求的大幅上升。其中假设例如用作推广科学、创新科技相关行业的发展需要最少340公顷用地;以及
  3. 提升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休憩用地及运输基建的供应目标。例如人均休憩用地增加至3.5平方米/38平方呎,高于二零一六年采用的2.5平方米/27平方呎之假设目标以及实际供应之2.7平方米/29平方呎。

《香港2030+》亦采用多管齐下土地供应策略,得出土地供应共7 300公顷,足以满足同一时期的30年间预计所需的土地供应。此估算供应包括约3 200公顷由多项正进行或相对处于较后期规划阶段的土地发展项目所产生,以及中至长期约4 200公顷的可能供地项目。估算需求扣减已推展或处于较成熟规划阶段的土地供应后,这些可能供地项目能帮助解决3 000公顷的土地短缺。上述估算整体土地供应为香港的未来发展制订了一个「概念性空间框架」。该框架显示了一个包含现有、已落实及拟议市区枢纽的两个都会区(即维港都会和北部都会区)和两条发展走廊(即西部经济走廊和东部知识及科技走廊),以及概念性运输走廊紧密交织的网络。该些可能的供地项目主要来自两个都会区,包括标示维港都会区扩展部分的交椅洲人工岛的1 000公顷及北部都会区接近2 300公顷土地。上述估算整体供应,足以应付中长期土地短缺,同时亦预留空间,应对未来数年不断转变的情况。

将会╱现正推行的主要土地供应措施

我们现正╱将会进行以下研究,探讨不同的发展机遇:

  1. 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我们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展开研究以落实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的土地用途建议及拟备详细的工程设计。因应《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发展策略》),我们会适当地调整研究范围,以涵盖为发展新田科技城而最新物色的邻近地方。
  2. 新界北新市镇和文锦渡–这两个发展区的规划及工程研究将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展开,以便制订相关的土地用途建议。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会争取扩展范围至涵盖《发展策略》下建议的邻近地方(例如建议的罗湖南站)。
  3.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现正检视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发展密度。为跟进《发展策略》,我们会进行筹备工作,目标是在二零二二年进行研究,以检视把新发展区范围扩展至涵盖流浮山和尖鼻咀,以及流浮山至白泥一带发展潜力。
  4. 古洞北新发展区–古洞北新发展区余下阶段发展的详细设计现正进行中。另外,我们会研究开展筹备工作以进行一项新研究,以按照《发展策略》的建议,探讨马草垄一带发展潜力,目标是在二零二二年进行这项研究。
  5. 龙鼓滩╱屯门西–我们的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争取立法会拨款启动龙鼓滩填海(约220公顷)和屯门西地区规划(约220公顷)的规划及工程研究。该项研究会检视不同土地组合的发展选项。
  6. 马料水填海–我们亦会重启马料水填海计划,该项计划连同沙田污水处理厂迁往岩洞的计划,将可提供约90公顷土地,主要作创科用途。我们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申请立法会拨款,以展开相关研究。
  7. 交椅洲人工岛–政府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获立法会批准拨款,进行面积1 000 公顷的中部水域人工岛相关研究,有关研究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展开。发展人工岛可为香港未来带来庞大公众裨益,有助增加公营房屋供应、纾缓交通挤塞,以及增加就业机会。
  8. 「绿化地带」检讨–改划土地用途是近年房屋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约占《长远房屋策略》(《长策》)下未来十年公营房屋建屋量的35%至40%,而「绿化地带」的改划工作是其中一个主要部分。与郊野公园(约占香港四成土地)相比,「绿化地带」用地(约占香港5%土地)的生态价值较低。早前进行的多轮「绿化地带」检讨集中研究坡度较低,并且距离已建设地区较近的政府土地和用地。在已觅得供改划作住宅发展的210幅用地中,有大约三成来自这些检讨。规划署将进行新一轮「绿化地带」用地检讨。这次研究的目标,是坡度较高,距离已建设地区较远,但附近仍有道路的用地,当中甚或涉及私人土地。按我们初步估计,有关检讨会涵盖约300公顷(即2%)「绿化地带」用地。初步筛选工作预计在二零二二年年中完成,并随即展开技术研究,以进一步确定选定用地用作发展的可行性。

新发展区╱新市镇扩展项目的进度

目前,多个新发展区(包括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元朗南发展)和东涌新市镇扩展项目进度理想。这些项目连同启德和安达臣道前石矿场范围内大片经平整的土地已成为土地供应的主要来源,约占《长策》下未来十年(2022-23至2031-32年度)公营房屋用地的四成。

收回土地

为增加房屋用地供应,我们会广泛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条例》)(第124章)及其他适用条例 1收回私人土地。上述各新发展区项目及其他处于规划较成熟阶段各式各样的土地发展项目将涉及收回多达700公顷土地,当中有接近500公顷将于五年期内(由2022-23至2026-27年度)收回,大大多于过去两年收回的90公顷,亦远较之前五年的20公顷为多。

岩洞发展

我们正积极推展多项搬迁政府设施往岩洞的项目。就搬迁沙田污水处理厂往岩洞,我们已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展开主体岩洞建造工程。搬迁钻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库往岩洞的详细设计将于今年内完成。此外,我们将由二零二一年年底起,陆续展开搬迁九龙湾工务中央试验所、油塘食水及海水配水库群和荃湾二号食水配水库往岩洞的勘查研究和设计。

加快市区重建

地区规划研究

市建局已完成油麻地及旺角地区研究(「油旺地区研究」),并已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向发展事务委员会报告有关研究的结果和建议。市建局短期内会就建议的更新大纲发展概念蓝图和拟议规划工具(包括地积比转移及街道整合)的推行模式谘询不同专业团体及相关持份者。同时,我们正与市建局密锣紧鼓,敲定有关工具的各项实施细节。如情况合适,这些工具或同样适用于其他地区和私人主导的重建项目。视乎进一步微调和评估(如有需要),市建局计划于二零二二年公布指引及展开首批改划建议(以适用者为准)。

参考油旺地区研究的经验,我们已邀请市建局在荃湾及深水埗的旧区开展类似的地区规划研究,为这两个地区制订更新概念蓝图。研究会包括审视现有土地用途、道路规划、公众休憩空间,以及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等,以及探讨增加发展密度的可行性。待市建局董事会正式批准后,市建局将尽快开展该两区的规划研究,以期在大约两年内完成。

检讨强拍门槛

《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第545章)现行申请强制售卖令(俗称「强拍令」)的门槛已实施超过十年。当中,三个类别的地段(例如地段上所有建筑物的楼龄均达50年或以上 2)的多数份数拥有人可采用不少于80%的不分割份数作为申请门槛,而其他地段则不少于90%。面对楼宇老化问题,我们会研究可否降低强拍门槛,以加快老旧楼宇的重建。在未来12至18个月内,我们会进行政策检讨,研究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强拍安排及多年来审结的强拍申请个案,并听取业界、业主代表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见,以期稍后提出政策建议。在过程中,我们会紧记必需在加快市区重建与保障私人物业权益之间取得平衡,尤其是要保障小业主的利益。

精简发展程序

根据《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发展局规划地政科成立督导小组,以研究如何尽量统一及理顺该科辖下相关部门在审批发展项目时所采用的标准和定义。透过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辖下的专责联合委员会与业界紧密联系,我们已推出多项与九个管制参数相关的精简措施,如建筑物高度限制、园境要求、地契内设计和规划条文、上盖面积限制,以及总楼面面积╱地积比率限制。上述措施减少部门重复审批,理顺各管制参数的不同定义和要求,以及增加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确定性。

年内,我们扩大了督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范围,包括纳入发展局以外的审批部门,以便更全面地检视政府和私营项目的发展审批程序,以及理顺各个决策局之间与发展相关的规定。除了加快行政程序外,我们亦正检讨能否及如何精简或加快提出规划申请、道路刊宪、收地等多个法定程序。检视的主要方向包括缩短法定程序(例如缩短完成改划程序所需的法定时间)、避免重复处理(例如减省处理不同条例下就相同项目提出相类反对意见的需要)、尽量同步进行不同程序(例如容许在订定土地用途期间进行填海),以及理顺相关安排(例如限制对土地有控制权的人方可提出改划申请)。我们计划在二零二二年上半年就我们的具体建议谘询立法会,并争取同年提出立法修订建议。我们会趁机修订《城市规划条例》,以回应公众对政府的期望,更有效保护面对发展压力的某些乡郊地区内高生态价值地方。

延伸「标准金额」补地价至新发展区的换地申请

为工业大厦(工厦)重建提供以「标准金额」征收补地价选项的先导计划在今年三月推行,市场普遍欢迎,至今已有五宗个案选择按「标准金额」模式评估补地价,当中四宗已接受以此评估的补地价金额。相比之下,过去三年(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平均每年只有三宗涉及工厦重建的土地契约修订个案接受补地价金额。就选择参加先导计划的个案而言,就补地价评估达成协议所需时间亦大幅缩短。

由于市场和业界反应正面,发展局会把「标准金额」补价模式扩展至新发展区「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下的原址换地申请 3。以建议的扩展措施作为采用「标准金额」模式的下一阶段做法合理,原因是与新界其他土地相比,新发展区用地的发展背景较为相似。「标准金额」模式亦有助适时完成更多新发展区的换地申请,从而加快房屋土地供应。政府现正制订新计划的详情,目标是在二零二二年首季推出。

投资基本工程

政府会继续投资基建,改善市民生活质素,支持社会的经济及长远发展,提升香港的竞争力。因应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们亦会把基建投资作为刺激经济逆周期的主要措施。本立法年度财务委员会已批核的基本工程拨款高达破记录的2,300亿元。我们预计未来数年政府在基本工程开支每年将超过1,000亿元。

政府在过去几年积极推行加强成本监察和项目管控,提升成本效益的措施。最近凯谛思(Arcadis)发布的国际报告指出,香港在建造成本的排名由上年度的第三位降至今年的第八位,成绩令人鼓舞。

起动九龙东

自二零一一年宣布「起动九龙东」措施,九龙东的商业楼面面积供应量增加了七成至现时约290万平方米,连同正在兴建当中及已取得有关许可之项目,会额外提供约100万平方米,令总供应量于未来数年增至约390万平方米。政府会继续推展多项工作以促进九龙东转型为香港另一个核心商业区,包括研究释放政府设施用地的发展潜力,以及进行各项加强连系和改善环境的工程项目等。

建造业2.0

发展局会继续推行「建造业2.0」,透过「创新」、「专业化」和「年青化」,带领行业革新,提升建造业的生产力,并更广泛应用创新科技,以应对劳动力及建造成本等挑战。我们正积极筹备明年举办「国际建造领导高峰会」,与业界持份者集思广益,共谋策略,以进一步推动建造业革新,提升项目表现。

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

我们于二零一八年十月推出10亿元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基金)。基金已批出超过2 000宗申请,资助超过780家企业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建筑信息模拟,以及其他创新建筑技术,并资助约11 000 个培训名额,让从业员参加与科技相关的培训。

更广泛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

由《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开始积极推动「组装合成」建筑法以来,多个采用此建筑法的项目已相继落成。疫情期间,「组装合成」建筑法更让香港有能力于短时间内兴建大量检疫设施及北大屿山医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以对抗疫情。现时已有超过六十多个项目会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当中包括多个公营及非政府机构如香港房屋协会、香港房屋委员会、市区重建局、医院管理局、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等项目。

采用创新科技

除了透过「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财政支援,我们已要求所有价值超过3亿元的新基本工程合约采用数码工程监督系统,以加强项目监督。截至目前,已有超过90个总值1,500亿元正在施工的工务工程合约采用数码工程监督系统。建造业界各持份者均对数码工程监督系统反应正面,认同此系统能大大提升施工效率、减少文书工作和减低记录出错的风险。此外,我们正分阶段推行综合数码平台,持续监察检视项目各方面的表现,以优化基本工程计划的管理。

建造业人力发展

香港建造学院(学院)平均每年培训全日及兼读学生近60 000人次,并致力为工人提供清晰的晋升阶梯及优质的培训课程,以应付市场的需求及提升建造业的技术水平。学院开办的建造证书课程及建造文凭课程已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资历架构评审。学院亦会善用其现有的训练设施加强建造培训以配合行业需要,尤其是在应用创新科技方面,包括建筑信息模拟、「组装合成」建筑法等。

三维数码地下管线数据库

我们正筹备建立准确的三维数码地下管线数据库,以便利建造业更有效规划及进行地下工程,以及减少道路因挖掘工程而受到阻碍的时间,令整体社会受惠。我们预计有关的数据库于二零二三年逐步建立。

智慧水务

我们积极应用创新科技管理及维护水务设施,提升水务设施运作效率之余,亦有助进一步推动「智慧政府」。措施包括逐步为主要滤水厂及合适的供水管网建立「数码分身」模型作实时监测及情景模拟以提升运作效率及可靠性;以及研究应用机械人、人工智能等科技检测及保养水务设施。

拓展大湾区机遇

透过早前与内地合作设立的大湾区备案制度,多间特区政府认可名册内的建筑及工程顾问公司以及相关注册专业人士已相继完成备案。深圳前海及珠海横琴亦推出类似的备案制度,涵盖范围包括特区政府的认可承建商。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当局紧密联系,为香港建造业界拓展商机,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1 例如《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

2 其他两类地段为:
(a) 地段上每个单位各占该地段不分割份数的10%以上;以及
(b) 地段并非位于工业地带,而地段上所有工业建筑物楼龄达30年或以上。

3 根据新发展区采纳的「加强版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现时适用于古洞北/粉岭北和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一般来说,政府会把所有规划供发展的私人土地收回及清理,并在市场出售规划作私人发展的土地。在收回土地及清理之前,政府或会容许规划作私人发展的相关用地的土地业权人提出原址换地申请,惟他们须符合指定准则及条件。这模式在申请方面订有特定要求,包括土地面积、发展时间表及申请人对租户或占用人的补偿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