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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

建造业人力发展

政府一直致力培训本地工人及吸引新人加入建造业,以助应对人力的殷切需求并维持一支高质素的建造业队伍,让工程质量维持在高水平。政府与建造业议会(议会)近年一直合力推行各项措施,培训半熟练技术工人。

虽然议会已大量增加半熟练技术工人的供应,但业界仍对熟练技术工人有急切的需求。基于实际需要,视乎个别工种的情况,半熟练技术工人一般需要二至四年在职培训,才可成为熟练技术工人。

为提升半熟练技术工人的留职率及增加熟练技术工人的供应,以配合业界的需要,我们将向议会注资一亿元,支持议会在未来数年开展新的培训措施,以提升半熟练技术工人的技能达至熟练技术工人的水平。我们会与议会及业界相关的持份者紧密合作,制定适当的措施推行此新建议。我们亦会继续拓展建造业技术工人的事业发展及晋升阶梯。

政府将成立「建造业招聘中心」,专为本地建造业工人提供就业辅导服务、进行即场面试及举办招聘会,并会协助承建商优先聘用合资格的本地技术工人。

为建造业进一步优化「补充劳工计划」

根据议会的人力预测报告,在未来数年,建造业仍需要增加约10 000至15 000名技术工人,当中已考虑最近预计的工程量、培训及其他相关因素。

议会于二零一四年年初成立短期劳动力供应专责小组(下称「专责小组」),并识别了26个人手短缺工种。劳工处在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后,在二零一四年年中联同相关的政策局及部门推出优化「补充劳工计划」,就公营工程项目涉及26个人手短缺工种的「补充劳工计划」申请加快处理前期准备工作。然而相关措施仍未能完全应付建造业对技术工人的殷切需求。

我们从建造业界所了解,建造业在运作上有其特性,有别于其他行业,令承建商透过「补充劳工计划」申请输入劳工时面对较多不确定因素。例如,建造工程涉及不同工种及技能的人力需求,在批出合约前,承建商无法准确计划相关工程的人手需求。而当合约批出后,承建商又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展开工程以配合完工期。此外,建造工序环环相扣,工程亦会受天气、材料及人力供应、上游工序进度等因素影响。

为此,我们需要按建造业的特性,进一步优化措施。例如,容许输入的技术工人为同一承建商在多于一项公营工程项目工作,可增加其调配的灵活性,充分利用技术工人的生产力,更可有效控制成本。政府正就进一步优化措施与劳工顾问委员会讨论,并将与建造业界及劳工界紧密磋商措施的细节安排,以尽快推出进一步优化措施,并会适时检讨成效。倘若有关措施仍未能有效解决建造业技术工人严重短缺的问题,我们将与建造业及劳工界探讨其他更有效及适切的措施,以满足香港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需要。

持续推行的措施

  1. 建造业人力资源

    我们与议会一直积极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加强培训本地建造业工人及吸引更多新人加入建造业,以应对建造业紧张的人力情况。

    由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四年年底,议会已培训约超过13 000名半熟练技术工人。在多项培训措施中,为针对正面对人手短缺、工人严重老化和难以招募新人的工种,我们与议会合作推出「强化建造业人力训练计划」,培训半熟练技术工人。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已有超过6 000名学员毕业于上述强化计划。此外,为使训练模式更多元化和提供更多培训名额,议会已推出「承建商合作培训计划」,承建商以「先聘用,后培训」方式,聘请学员在工地接受培训,使他们能尽早获取工地经验。另外,为提升在职工人的技能水平及应对技术错配,议会继续为工艺测试,技能提升课程及指明训练课程提供津贴。

    为切合业界对建造业监工及技术员的需求,我们与议会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合作推出「强化建造业监工/技术员训练计划」,议会目标在计划下培训1 000名造业监工及技术员。于二零一四年年底,有约300名学员已参加该训练课程。

    于二零一一年五月,我们与议会合作推出「Build升宣传计划」,以塑造建造业的正面形象。最新二零一四年的形象追踪调查显示,自该计划开展,有兴趣入行的年轻人比率,已由约8%大幅上升至超过27%。

    虽然各项措施已顺利推行并取得有一定成效,但仍然未能解决技术工人短缺的情况。在保障本地技术工人的优先就业和收入水平、以及继续推动建造业人力培训的前提下,建造业需要适时、有效输入技术工人,应付需求。此举除了是应付人手需求外,还可让本地在职熟练技术工人腾出空间培育半熟练技术工人。

    议会亦已完成建造业专业人员,工地监督人员及技术员的人力供求情况的预测,并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公布其结果。该‎研究显示,建造业专业人员,工地监督人员及技术员普遍出现人手短缺的情况。议会会定期更新人力预测及公布其结果。我们会与议会跟业界持份者包括相关专业及教育机构紧密合作,制定适当的措施,以应对建造业所面对的挑战。

  2. 修订《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

    《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条例》)的注册制度确认建造业工人的技术水平,以提高他们的职业地位,确保建造工程的施工质素,及提供可靠的人力数据,以便进行人力策划和培训工作。《条例》的第一阶段禁止条文已于二零零七年实施,现时业界已普遍能符合规定。

    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法会通过修订《条例》的草案,以实施《条例》有关「专工专责」的部分6。我们计划草案可于二零一五年四月生效,而《条例》有关「专工专责」的部分将于草案生效两年后(即二零一七年四月)实施。在过渡期内,我们会联同议会向业界广泛宣传注册的要求、加强提供培训及工艺测试,以配合需求。

    6 根据第一阶段禁止条文的规定,所有在建造工地进行建造工作的建造业工人均须注册。工人持有有效的建造业安全训练证明书(俗称「平安卡」)便能注册为注册普通工人。余下阶段的禁止条文一经实施,工人如要进行某工种的工作,必须符合该工种的注册资格并注册成为熟练或半熟练技工,又或在该工种的注册熟练或半熟练技工的指示及督导下,方可进行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