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范围

第三届 (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通过发展局局长就下列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一) 有关落实《可持续大屿蓝图》的事宜,以期充分发挥大屿山作为香港通往世界各地和大珠三角地区的「双门户」的优势,配合香港的长远发展需要;以及
   (二) 有关促进大屿山可持续发展和保育的措施和具体建议。

第二届 (2016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
第一届 (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