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理性 迈步向前」

为香港的未来发展和年青一代,行政长官梁振英的首份施政报告,以「寸土必争、大兴土木、移山填海」的崭新思维,决心大规模开发新土地,建立土地储备。不过,施政报告发表前后,社会上有个别人士再响起声音,指特区政府舍易取难,倡议应优先发展新界西北八百多公顷已被破坏的土地,例如被用作回收场或货柜场的土地;甚至重提先用尽去年公布的391.5公顷政府「空置土地」,毋须费神发展新界东北和移山填海。

所谓舍易取难,究竟当中的「易」,实际上是否这么容易?「难」又是否真的困难?我希望为大家提供一些数据和研究资料,让大家较全面客观理解以上两个观点,不致被一些不断重复的错误观点所误导。

(一)「棕地」的发展
现时香港就「棕地」未有正式或统一的定义,一般用以泛指已发展土地,或针对荒废或已被破坏的农地及工业用地,例如新界区的露天仓库、货柜场及工场等。

在2007年,特区政府公布了《香港2030研究》,当时已倡议更有效地使用「棕地」。当时新界的「棕地」,不少属于私人土地的露天仓库及货柜场等,当中亦有民居和耕地,一般位置较为偏远,缺乏基础设施。因此,如果要善用这批土地作大规模发展,政府须拟订一个整体的发展计划,提升基础设施。

政府其实早已就善用「棕地」作出检讨和规划研究,在上一轮检讨没有植被、荒废或已平整的新界「绿化地带」时,已把失去其原有功能的土地改作房屋用途,首阶段建议改划的土地共57公顷。施政报告亦已指出,规划署会加快研究将约257公顷位于北区和元朗原主要用作工业用途、临时仓库或荒废的农地,改作房屋用途,当中包括约48公顷是露天储物和港口后勤用。而即将展开第二期公众参与活动的洪水桥新发展区,便包含约250公顷属露天储物或港口后勤用地;去年完成第三阶段公众参与的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研究范围内亦有不少露天储物和乡郊工业用地和荒废农地。此外,锦田南西铁锦上路站、八乡维修中心及周边约110公顷土地亦会研究多少可以改作房屋用途,当中约10公顷是露天储物和港口后勤用地。而施政报告中提出的一项新研究-新界北部,范围内也包括不少「棕地」。

上述的露天储物、回收场及港口后勤设施,不少属合法经营,为物流业提供后勤支援服务,亦为当区提供就业机会,部份的运作模式,亦不宜在市区或多层式的厂房内进行。因此政府要发展好这些土地,必须透过综合规划,整合这些用途的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的布局和模式,达致更有效运用土地资源和改善乡郊环境。此外,在落实规划时,亦同样涉及冗长的清拆和搬迁安排,以及复杂的收地赔偿问题,绝非如倡议者想像般容易和简单,需要有周详的考虑和全面的公众参与,与开拓新发展区并无二致。所以,暂缓「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计划,先发展上述「棕地」土地,是似是而非的观点。

(二)閒置用地
去年,回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我已清晰阐述了所谓391.5公顷可作住宅用途的政府「空置土地」面积的含义。我想再次重申,这数据是在全港法定图则中,规划作「住宅」及「商业/住宅」用途,而未经批租或拨用的政府土地,并经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简易临时拨地及零碎地块后的土地面积。这些地块的位置已全部上载到发展局的网页,公开透明,欢迎查阅。

这批土地需先经过技术评估,才能确定发展的可行性,例如地块的基础设施是否足够,与周边土地使用是否配合等。政府会按既定机制检视和评估这些土地的发展可行性,在完成每一地块的研究后,我们会尽快放入申请售卖土地表内。事实上,这些地块中的19块约18.9公顷土地已纳入2012-13年度的申请售卖土地表。至于余下土地,有不少是形状不规则的地块,例如建筑间的空隙、后巷,以及现有发展、公路或其他设施边旁的狭窄地块,未必适合作房屋发展用途。所以假设它们全都可供发展,甚至想像可以较高的地积比率,简单地推算在这些土地上可兴建24万个单位,实在脱离现实。此外,试想想,如果真的落实这个建议,代表着我们会在现时的高楼大厦之间,插针式地兴建大量高密度的住宅,这是否符合最起码的规划原则?

我希望再次重申,对于任何可以增加土地供应、善用现有土地的建议,我都会认真考虑。如果市民或团体知道哪些地块可供切实规划和使用,我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携手迈步向前。

201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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