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数年,社会上关于房屋及土地问题的讨论百花齐放,这是健康的现象。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务求在各种考虑和诉求之间取得平衡。然而,有些论者非此即彼或以偏概全的说法,并无助我们务实地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例如有意见认为现时问题并非土地供应不足,而是分配不公、「不患寡而患不均」,并片面援引公私营房屋所占土地面积数据,断章取义地谓政府只将少量土地拨作兴建公营房屋,质疑个别私人住宅用地为何不用作兴建公屋,批评政府只顾兴建「豪宅」。 对于这种罔顾事实、以偏概全的指控,我深感遗憾。首先,这些论述完全与事实不符,政府决心按照长远房屋策略建议的建屋目标,即48万个单位公私营六四比分配房屋用地。政府现时为短中期房屋供应逐步改划的约150幅用地,可供兴建逾21万个单位,当中超过七成为公营房屋。而即使是150幅用地当中的70幅「绿化地带」,合共约 150公顷(只占全港「绿化地带」约1%),能提供逾8万个单位,当中亦超过七成为公营房屋,而所有新发展区和新市镇扩展区的公营房屋比例均达五至六成。现时受到司法复核挑战的大埔分区计划大纲图,当中改划的住宅用地可兴建约9 400个单位,6 500个(即近七成)为公营房屋。 其次,规划容纳人口居住的城市,并非只需划出住宅用地,居民衣食住行所需的各种生活配套、道路基建、社区设施等都需要土地,而住宅用地适合的发展密度亦须考虑配套及道路基建容量等因素。许多邻近交通基建、配套较完善、地块相对较大并适合较高密度发展的用地,一般会较适宜公营房屋发展,例如已改划的马鞍山恒安邨附近数幅用地、观塘三彩区内的两幅用地、元朗横洲一期公屋发展、建议中的坚尼地城加惠民道房屋用地等,符合公屋住户对便捷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针对个别较偏远密度较低的用地拟作私人住宅发展,便批评政府只顾兴建「豪宅」的指控,又是否公允?试问假如政府日后不问不顾周边环境、基建配套将全部房屋用地均拨作公屋发展,对将来入住的公屋居民是否合理,对于不符公屋资格的巿民又是否公道? 再者,这些论述忽视或迴避一个基本的客观事实,就是在过往十多年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土地开发和供应的工作却停滞不前,造成今天土地捉襟见肘的局面。面对土地房屋紧绌的现实,不去正本清源探讨增加土地房屋供应的办法,而只是转移视线将不同群体的利益对立起来,以非此即彼甚至你死我活的态度看待土地房屋问题,这不单无助解决问题,更只会制造更多矛盾。况且,在不增加整体建屋量的前提下,减少私楼的比例,只会令私人房屋供应不足的问题恶化,楼价和租金再弹升,更难负担。归根结底,公营和私营房屋的供应不应是「零和游戏」,增加供应才是解决本港房屋问题的根本之道。 最近,坊间重提应否发展郊野公园的议题。正如我早前已经重申,本届政府没有计划发展郊野公园。然而,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颇能反映出「左右为难」的困境,值得我们深思。例如,一些持反对意见的环保人士和评论者指,香港有不少土地未被善用,认为政府应该先利用一些邻近基建、巿区或新市镇的「閒置土地」,又或者先善用新界乡郊「棕地」。事实上,我们近年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措施中,已大力着手这方面的工作,例如上面提到改划约150幅房屋用地,主要便是空置政府土地和邻近基建、位于巿区或新市镇边缘的的「绿化地带」和其他用地。然而,当我们提出这些改划建议希望迅速应对土地供应的燃眉之急时,尽管专业部门已经评估不会为社区以至生态环境带来不可接受的影响,但仍然面对一些人以「见缝插针」、影响交通、空气流通、景观,或砍树以兴建「豪宅」而非公屋等理由反对,甚至找人申请法援提出司法复核。 至于将新界「棕地」改作房屋用途,我们已就发展包括大量「棕地」的古洞北、洪水桥和元朗南按部就班进行规划、工程研究和公众谘询,过程中我们需要处理搬迁现有作业、安置当区寮屋居民等问题,实际推行起来并不如外界所想像般可一蹴即就。再者,贸易和物流业占香港GDP约24%,而货柜码头业务、港口及物流业需要在码头外有大面积的土地作货柜流转和进行其他工序。其他「棕地」使用者,如汽车维修、废料回收、建筑机械和物料储存也有继续存在的需要。这些行业事实上亦为无数基层巿民提供生计,发展「棕地」必须同时将这些问题处理好,这正是我们现时正着力进行的工作。我们不要忘记,香港对土地的需求,除了房屋外,还有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 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好规划和开发土地的工作,但希望全社会同时深思:如果填海不容许、在现有市区中加建不能接受、开发生态价值较低的绿化地带又不可以,那么土地不足问题如何解决?近30万轮候上公屋的申请人、现时住在劏房屋的基层巿民的诉求,以至年轻人对解决居住问题的期盼,又如何得到回应?由于问题的本质和严重性,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法。如果在土地问题上禁区太多,或各人因一己坚持而故作阻挠,轻视整体社会所承受的影响,最终受苦的还是香港巿民。 事实上,不同的发展选项均有各自现实和时间上的限制,亦有不同的代价。如果我们在讨论每一项发展建议时,只是聚焦它的影响和坏处,或只是指向其他所谓「容易」选项,而不是全面正视我们社会正面对的难题,及没有十全十美的选项这客观现实,将无助我们寻找解决问题的可行出路。我恳切希望大家继续以理性务实的态度讨论我们的土地问题,一起以负责任的态度来解决争议,共同权衡利弊,作出取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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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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