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发展项目在满足社会对住屋需求上担当重要角色。为加快房屋供应,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宣布在发展局下设立「项目促进办事处」,负责促进较大规模私人发展住宅项目在动工前的发展审批申请。

发展审批申请一般包括规划、契约修订/换地及建筑图则及建筑许可相关的申请,而审批过程通常是跨部门的工作。项目促进办事处会监察及跟进可提供500个单位或以上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申请个案及可提供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私人商业发展项目的申请个案(下称「跟进个案」),并与各审批的政策局和部门专责统筹人员紧密联系,确保审批流程畅顺。在发展局,项目促进办事处隶属副秘书长(规划及地政)3,并会定期向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提交跟进个案的进度报告。在有需要时,项目促进办事处会向高层(包括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就审批的问题寻求指示;或将属于政策或制度的问题交由相关平台(如精简发展管制督导小组)进一步审视,以期解决有碍审批的问题。

项目促进办事处并不会取代任何审批当局或改变任何现行适用的法定程序或标准。项目倡议人仍须就发展审批循既有的机制与有关当局联系及提出申请。项目倡议人不能透过联络项目促进办事处绕过负责的相关当局或查询申请的进度,但项目倡议人可就其申请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关注议题,联络项目促进办事处。同样地,项目促进办事处亦可按需要联络项目倡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