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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档案

在2017年9月,政府采用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准则)内相关准则值或暂定准则值作为首个香港食水标准,并订立了一套系统性的检讨框架(见下图一)。

图一: 香港食水标准的检讨框架

framework

根据检讨框架,食水安全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亦会就香港食水标准的检讨事宜向发展局提供建议。

政府其后于2021年在专家顾问的建议及委员会的支持下,更新了香港食水标准,水质参数由原有的92个修订至60个,当中包括加入「高氯酸盐」和「总三卤甲烷」两个新参数,以及剔除34个与本港不相关的参数。

最新修订

政府因应国家及世卫于2022年公布的更新食水标准和准则,再度委讬了专家顾问进行检讨,过程亦审视了多个地区1食水标准/指引的最新发展。根据专家顾问的检讨结果和建议,政府拟订了最新的香港食水标准,水质参数由60个修订至61个,包括加入「锰」、「柱孢藻毒素」和「石房蛤毒素」三个新参数,以及扩大「微囊藻毒素-LR」这项现有参数的涵盖范围,并剔除「四氯乙烯」和「铀」两个原有参数。

1这些地区包括澳洲、加拿大、英国、欧盟、日本、纽西兰、新加坡和美国。

有关建议获得委员会接纳。政府于2025年4月23日公布上述修订。

就最新的香港食水标准,请见表一

监察名单、观察名单及食水感官准则

除香港食水标准外,政府亦订立了以下两个水质参数名单及一套食水感官准则:

一、 监察名单(见表二) – 用于进行监察性监测,包括于香港食水中含量十分低或甚至低于检测水平,并远低于会对健康造成风险水平的参数,以及表示供水系统卫生情况的微生物指标。

二、 观察名单(见表三) – 用于审视国际间的最新科学发展,包括尚未有完全科学实证确立其潜在健康风险的参数。

三、 食水感官准则(见表四)– 用以确保食水的外观、味道和气味等感官质量。

政府会因应本地的监测结果和世界最新的科学发展,不时检讨上述两个名单和食水感官准则。

参数的检讨流程

检讨香港食水标准、监察名单和观察名单内参数的流程载于图二。

图二: 香港食水标准、监察名单及观察名单内参数的检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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