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家,是大部分人的梦想。但令人惋惜的是,许多业主任由他们最宝贵的资产变得破落失修。这些业主不但损害自身的利益,更危及公众安全。解决楼宇失修问题,实在刻不容缓。
政府于2003年年底至2004年年初,就楼宇管理及维修进行了第一阶段公众谘询,结果令人鼓舞 -
- 公众认同业主需妥善维修楼宇及承担所需费用,责无旁贷
- 社会普遍支持强制验楼作为切实而有效的长远措施,以改善日渐老化的楼宇状况
支援措施及进一步援助
政府解决楼宇失修问题的全面性策略的其中一环,是联同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推出了多项支援计划,协助业主妥善保养楼宇。


各类技术及财务支援计划深受公众欢迎,并展现了妥善保养楼宇的好处-
- 改善楼宇安全
- 缔造更优质及可持续发展的居住环境
- 提升物业价值
- 减低楼宇保险费用
- 创造就业机会
- 改善我们的城市面貌,提升香港作为具吸引力国际城市的形象
强制验楼计划
屋宇署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违反《建筑物条例》的情况。然而,解决楼宇失修问题的长远方法系于业主积极履行其楼宇维修的责任。我们现就长远措施,即强制验楼计划,拟订了执行细则,以征询公众的意见。
计划的重点
- 私人楼宇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业主须聘请合资格检验人员(即认可人士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检验楼宇和进行由检验人员所指定的维修工程
- 由上一次业主获发验楼通知书起计,每七年验楼一次
- 检验项目主要涵盖公用地方,例如结构物、排水系统、消防安全楼宇组件、外墙及有即时危险的僭建物
- 获妥善维修和管理的楼宇可申请豁免强制验楼
业主、检验人员和屋宇署的角色
业主
- 聘用检验人员检验楼宇
- 进行由检验人员所指定的维修工程
检验人员
- 检验楼宇和向业主提交报告,订明所需维修工程
- 根据法例要求,监督维修工程和核实工程完成
屋宇署
- 通知业主在指定期限内验楼
- 订定验楼和维修工程的标准
- 抽样审核检验报告
- 对违规人士执法
加强窗户安全措施
因应年内发生多宗窗户堕下事故,政府已迅速采取行动,促进窗户安全。但有公众意见认为,即使已推出了这些加强力度的措施,也有必要推行强制措施改善窗户安全。我们提出两个涉及政府以不同力度规管业主的强制验窗方案,供公众讨论 -
定期检验窗户-凡楼龄达5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业主须聘请合资格人士,每3年检查和维修窗户(包括楼宇内公用及私人地方的窗户,不论窗户本身可否开关),并向屋宇署提交报告
一次过检验窗户-计划内容大致与定期验窗方案相近,但有关的验窗要求是一次过而非经常性规定。这方案能否成功取决于业主日后会否自愿定时维修窗户
上述两个方案中所指的「合资格人士」,包括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以及注册小型工程承建商(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要视乎预计在2006年提交立法会审议的小型工程法例,能否获得通过)。
欢迎公众就是否同意以强制方式加强窗户安全表达意见,并表明所属意的方案。我们也欢迎公众提出其他建议。
支援措施
为了协助业主遵行各项拟议强制计划,我们会推出下列支援措施-
- 房协和市建局为有需要业主提供进一步的财务和技术支援
- 政府会实施一系列措施确保服务提供者的质素和服务水平
- 研究改善现有解决楼宇管理维修纠纷机制,及另设一个较简单的机制的可行性
- 考虑设立由非政府组织运作的自愿楼宇评级计划,以嘉许的方式推动业主做好楼宇管理和维修
请你提供意见
你的意见将有助我们解决楼宇快速老化的问题。倘若取得社会大众对拟议强制验楼计划和加强窗户安全措施主要内容的共识,我们计划在2007年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立法草案。
谘询期至2006年1月31日。谘询文件可在18区民政事务处、屋宇署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索取,或于房屋及规划地政局(http://www.hplb.gov.hk/)及屋宇署(http://www.bd.gov.hk/)的网页下载。
书面意见请送交-
地址: 香港花园道
美利大厦9楼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
(经办人:助理秘书长(市区更新)4)传真: 2845 3489 电邮: bmm@hplb.gov.hk
如有查询,可邮寄上址或致电2848 2718。我们诚意邀请你出席在谘询期内举行的四场公众谘询大会。有关谘询大会的详情请参阅谘询文件及我们的网页。
![]() |
除非提交意见者特别注明,否则我们会假设政府已获准以任何形式复制和发表其全部或部分意见,以及使用、修改或发挥所提出的任何建议,而无须取得提交意见者的允许,或事后向提交意见者作出确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