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心解决楼宇失修问题。我们就楼宇管理及维修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目的是寻求一个广为市民大众接受,而能长远地解决楼宇失修问题的方案。
在2004 年完成的第一轮公众谘询的结果显示,社会的共识是业主应负起妥善保养及维修楼宇的责任,并应承担所需的费用。市民也赞成推行强制验楼计划,是切实有效措施,长远而言可彻底解决楼宇失修问题。
建基于这个共识,我们在2005 年年底推展了第二轮公众谘询,就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执行细则及建议的加强窗户安全措施,征询公众意见。
我们详列这两项计划的政策意向如下。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是草拟法例,透过立法,实施这两项计划。
第二轮谘询的结果令人鼓舞。谘询结果再次确认公众支持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并赞同业主须定期检验和维修窗户。我们欣见社会逐渐建立起妥善保养楼宇的文化。
我们在以楼宇安全为大前提下,尽量采纳市民的意见,以完善这两项拟议计划的执行细则。因应所收到的意见,我们:
总括来说,在拟议强制验楼计划下,凡楼龄达30 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高3 层或以下的除外)、综合用途及非住宅楼宇,业主须聘请合资格的检验人员,每10 年验楼一次,(日期由屋宇署上一次发信予业主通知进行强制检验起计),并进行所需维修。在拟议计划推行初期,我们建议每年选定约2,000 幢目标楼宇。
至于拟议强制验窗计划,凡楼龄达10 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高3 层或以下的除外)、综合用途及非住宅楼宇,业主必须每5 年一次,(日期由屋宇署上一次发信予业主通知进行强制检验起计),检验所有在公用地方及私人处所内的窗户(不论是否可开关),并进行所需维修。
这两项拟议计划的细则详载于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报告书第3 章及第4 章。
合资格的业主在遵行两项拟议强制计划不同阶段的规定时,可从房协、专业学会及政府获得多项协助和支援:
此外,屋宇署会透过以下措施确保妥善规管服务提供者:
我们期望透过提供一篮子的支援措施,在整个检验及维修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为业主提供协助,令两项拟议强制计划能真正推动改善楼宇状况,令香港的楼宇更安全及可持续发展。
为肯定妥善维修管理的楼宇,并加以嘉许,房协联同相关组织正筹备自愿楼宇评级计划。我们建议在自愿楼宇评级计划下获得良好评级的楼宇,可获豁免进行强制验楼的规定。
自愿楼宇评级计划中评审楼宇安全方面所采用的标准,会等同或高于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有关楼宇安全方面的评审工作,也必须交由在拟议强制验楼计划下合资格的检验人员担任。
基于社会强烈的支持,我们会全力开展两项强制计划的立法工作,以期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立法建议。
让我们一起同心协力,为我们及我们的下一代,缔造更优质的居住环境。
* ()表示提供协助的机构/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