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政府决心解决楼宇失修问题。我们就楼宇管理及维修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目的是寻求一个广为市民大众接受,而能长远地解决楼宇失修问题的方案。

在2004 年完成的第一轮公众谘询的结果显示,社会的共识是业主应负起妥善保养及维修楼宇的责任,并应承担所需的费用。市民也赞成推行强制验楼计划,是切实有效措施,长远而言可彻底解决楼宇失修问题。

建基于这个共识,我们在2005 年年底推展了第二轮公众谘询,就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执行细则及建议的加强窗户安全措施,征询公众意见。

我们详列这两项计划的政策意向如下。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是草拟法例,透过立法,实施这两项计划。

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报告书 - 相片1

回应公众意见

第二轮谘询的结果令人鼓舞。谘询结果再次确认公众支持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并赞同业主须定期检验和维修窗户。我们欣见社会逐渐建立起妥善保养楼宇的文化。

我们在以楼宇安全为大前提下,尽量采纳市民的意见,以完善这两项拟议计划的执行细则。因应所收到的意见,我们:

  1. 已得到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协助,向合资格的业主提供首次强制验楼的资助。
  2. 建议把强制验楼的检验周期由7 年延长至10 年,让业主有更多时间筹备和进行验楼及修葺工程。
  3. 建议把强制验窗楼宇的楼龄由5 年或以上调整至10 年或以上,并把检验周期由3 年调整至5 年,以尽量减轻业主的负担。
  4. 建议容许更多合资格的服务提供者,让业主有更多选择。

总括来说,在拟议强制验楼计划下,凡楼龄达30 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高3 层或以下的除外)、综合用途及非住宅楼宇,业主须聘请合资格的检验人员,每10 年验楼一次,(日期由屋宇署上一次发信予业主通知进行强制检验起计),并进行所需维修。在拟议计划推行初期,我们建议每年选定约2,000 幢目标楼宇。

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报告书 - 相片2

至于拟议强制验窗计划,凡楼龄达10 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高3 层或以下的除外)、综合用途及非住宅楼宇,业主必须每5 年一次,(日期由屋宇署上一次发信予业主通知进行强制检验起计),检验所有在公用地方及私人处所内的窗户(不论是否可开关),并进行所需维修。

这两项拟议计划的细则详载于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报告书第3 章及第4 章。

业主可获得哪些支援?

合资格的业主在遵行两项拟议强制计划不同阶段的规定时,可从房协、专业学会及政府获得多项协助和支援:

筹备阶段

  1. 以成立每个业主立案法团计3,000 元为限的资助及包括法律意见的技术支援。(房协)*
  2. 就聘请检验人员及承建商,包括审核投标文件,得到专业意见协助。(房协)

检验/修葺阶段

  1. 向合资格的业主提供首次强制验楼的资助(约有八成目标楼宇受惠)。(房协)
  2. 就检验和修葺楼宇及窗户相关事宜,提供技术谘询服务,以及在有需要时提供法律意见。(房协)强制验楼公众谘询报告书 - 相片3
  3. 有需要时,就检验人员所指定修葺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意见。(房协)
  4. 有需要时,就检验人员所指定修葺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意见。(房协)
  5. 检验及修葺工程收费水平指南,为业主提供参考。(专业学会)
  6. 资助金及/或免息贷款,协助业主进行楼宇及窗户修葺工程,包括:
  7. 根据「楼宇安全贷款计划」向业主提供贷款(上限为每户100 万元),以进行楼宇及窗户修葺工程。(屋宇署)

完成维修后

  1. 经房协协助完成维修的楼宇,可获购买楼宇公用地方公众责任保险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为保险年费的五成,上限为每年6,000 元,可连续3 年获得资助)。(房协)

此外,屋宇署会透过以下措施确保妥善规管服务提供者:

  1. 在《建筑物条例》下另设一份名册,并成立「检验人员注册事务委员会」,监督检验人员的专业水平。
  2. 发出有关验楼、验窗及修葺工程的规定与标准的详细指引。
  3. 抽样详细复核检验人员所提交的检验报告的内容。在拟议计划推行的初期,复核比率约为百分之三十。
  4. 有关安装窗户的质素及标准,屋宇署在2006 年3 月已就窗户的安装及设计发出最新技术指引,有关要求会不时检讨。此外,我们计划提交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法例草案。此制度将有助提高负责安装窗户的承建商的专业水平。

我们期望透过提供一篮子的支援措施,在整个检验及维修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为业主提供协助,令两项拟议强制计划能真正推动改善楼宇状况,令香港的楼宇更安全及可持续发展。

自愿楼宇评级计划

为肯定妥善维修管理的楼宇,并加以嘉许,房协联同相关组织正筹备自愿楼宇评级计划。我们建议在自愿楼宇评级计划下获得良好评级的楼宇,可获豁免进行强制验楼的规定。

自愿楼宇评级计划中评审楼宇安全方面所采用的标准,会等同或高于拟议强制验楼计划的要求。有关楼宇安全方面的评审工作,也必须交由在拟议强制验楼计划下合资格的检验人员担任。

未来路向

基于社会强烈的支持,我们会全力开展两项强制计划的立法工作,以期尽快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立法建议。

让我们一起同心协力,为我们及我们的下一代,缔造更优质的居住环境。


* ()表示提供协助的机构/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