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放宽现有工业大厦地契豁免书申请的期限
发展局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宣布延长放宽现有工业大厦(工厦)地契豁免书申请的安排至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发展局于二○一九年二月一日落实放宽地契豁免书申请的安排以活化及善用现有工厦,初步为期五年。有关安排将容许工厦个别单位业主,在无须向地政总署申请短期地契豁免书和缴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把单位用作以下五项特定的非工业用途,前提是有关用途必须已经在适用于该用地的分区计划大纲图上属于「第一栏」的准许用途(即经常准许用途):
- 艺术工作室;
- 办公室(影音錄制室);
- 办公室(设计及媒体制作);
- 办公室(只限于「特定创意产业」,包括设计及媒体制作公司、印刷及出版业、电影公司和与电影业有关的行业组织);以及
- 研究所、设计及发展中心。
考虑到公共安全,因此上述许可涵盖的用途不包括直接提供服务或货品以吸引公众到访的用途或活动,例如营运兴趣班、展览会及销售活动,或向处所经营者、拥有人及租户以外的人士提供排练场地。
发展局发言人说:「放宽现有工厦地契豁免书申请的安排能够以务实的方式,在不影响公众安全的大前提下,在现有工厦内提供各相关行业所持续需要的楼面面积,而市场对有关安排的反应亦普遍正面。」
延长有关安排至二○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可继续让现有工厦(特别是因为业权分散而难以在短期内重建或整幢改装的工厦)在合理及安全的情况下同时用作工业及非工业用途。政府会适时检讨是否需要进一步延长此安排。
放宽现有工厦地契豁免书申请的条款及条件节维持不变。详情请浏览发展局网页(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index.html)或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tc/reIntBuild/index.htm)。如对这政策是否适用于个别工厦有任何疑问,请联络相关地政总署分区地政处。
完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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