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前粉岭高尔夫球场发展的司法复核裁决提出上诉

  发展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三十日)表示,原讼庭早前撤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批准前粉岭高尔夫球场发展环境影响评估(环评)报告的决定,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作为此司法复核的利害关系方已就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发言人说:「土拓署不能同意裁决的部份内容,因此决定必须提出上诉。上诉理据详列于上诉文件,当中包括即使法庭判断环评报告可接受性的既定做法是根据《技术备忘录》和《研究概要》的要求而定,但原讼庭对环评进行的方式和采用的评估方法犹如加入法例以外的额外要求。虽​​然《技术备忘录》和《研究概要》没有明确要求对潜在的古树名木进行评估,但原讼庭却认为有关评估应在环评阶段进行;法庭一方面同意前粉岭高尔夫球场不属《技术备忘录》所指定的文化遗产地点,另一方面却认为球场有重大文化遗产价值,只有不建屋继续用作球场用途才能完整保留其文化遗产价值;另外,原讼庭认为前粉岭高尔夫球场发展的环评未有考虑北部都会区的环评,但很明显的事实是,北部都会区属涵盖众多范畴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项目的广泛政策举措,整个北部都会区发展年期跨越20年或以上,当中个别项目(如土地开发和交通运输项目)更必须按其研究进展和实质发展,按其实际情况,在适当时候才有条件根据其规模和性质进行环评。
 
  发言人指出上述问题涉及《环评条例》的合法和合理诠释,不但关乎拟议球场建屋项目的环评报告,亦广泛影响其他发展项目的环评工作,影响深远。政府有必要按箇中的公众利益提出上诉。
 
  有关拟议公营房屋发展的未来路向,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原讼庭的相关裁决,对建屋量和完工时间有实质影响。而上诉庭日后的审议进度亦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拟议建屋项目。发展局和土拓署须因应最新情况,包括拟议项目的可建屋量和时间表、上诉程序的进度等,作出全面研究和评估。为此,土拓署需要额外时间处理原定在今年内完成的建屋规模检讨。
 
  发言人说:「我们至今觅得的土地可提供的公营房屋建屋量,已超过《长远房屋策略》下未来十年公营房屋的供应目标。政府强调,这次上诉不单为拟议球场建屋项目,更重要的是要求上诉庭就环评框架厘清相关原则性和法律等重要议题。特区政府的政策是在环保和发展两方面取得平衡,以符合香港整体利益。」
 

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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