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出席中华总商会讲座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十二月五日)出席中华总商会讲座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刚才我的同事已经简介了中环填海的工程和政府对于维港的规划概念。我想在这里作出总结,并表达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之后欢迎各位提问或表达意见。

有人可能会问,我们为何不放弃中环填海工程,以减少争拗呢?我认为我们在讨论中环的填海工程时,必须了解有关工程的背景。政府早于八十年代进行了一连串规划研究。其中,“海港填海及市区发展研究”首先指出在中区及湾仔填海的需要,而其后的规划研究亦确定了这个需要。这些研究包括一九八四年的“全港发展策略”、一九八九年的“港口及机场发展策略”和一九九六年的“全港发展策略检讨”。

《中区及湾仔填海计划》整项工程由九十年代开始,分五期进行。其中三期已经完成。湾仔发展第一期提供土地兴建会展新翼,于一九九七年七月完成。中环填海第二期,即添马舰附近,于一九九七年九月完成。而中环填海第一期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提供土地兴建机场铁路及其香港站。

现时馀下的中环填海第三期和湾仔发展第二期的填海工程,是整个计划不可分割的最后两个部分。主要目的是提供土地,以隧道形式兴建中环湾仔绕道。我们有逼切需要建造绕道,连接上环的林士街天桥以及东区走廊以解决港岛北的交通挤塞问题。相信在座不少人士亦在中区饱受塞车之苦。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根据二○○三年的最新预测,如不及时兴建绕道,到二○一一年,告士打道走廊一些关键路段在繁忙时间的行车量将会超出容车量的百分之三十。假如我们现时搁置填海工程的最后部分,导致绕道不能进行,市民又是否愿意见到中环一带出现严重交通挤塞及其引致的经济损失呢?若干年后,政府又会否受到批评,被指为何当年没有尽快兴建绕道呢?

在整个中区填海工程的规划过程中,当局已大幅削减填海规模,以提供最小面积土地兴建所需道路和重置现有设施。整个决策过程亦是依照法定的城市规划程序进行,并经过详细讨论和广泛谘询。政府行事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保护海港协会日前就中环填海第三期提出两个方案,我们留意到协会其实并不反对填海,大家只是就填海范围有不同的看法。我们已指出协会所提出的新填海方案存在不少技术困难,希望他们可以解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我想重申一点。我和大部分市民一样都爱护海港,政府亦尊重民意。我们已公布中区、湾仔北和东南九龙这三项填海工程是维港范围内仅馀的填海工程。当中区和湾仔北的填海工程完成之后,香港岛北岸不会再进行填海。在九龙方面,启德机场已经迁往赤角,东南九龙因而须重新作全面规划,我们现正检讨填海的规模。除了上述工程外,维港内不会再进行填海。

维多利亚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贵天然财产。多年来,海旁兴建了许多高楼大厦及道路,使市民难以到达海滨,亦难以使海旁发展成景色怡人的世界级海滨区。现在面对我们的最重要课题是如何在规划及发展海滨地区的过程中,为市民带来一个全新的城市风貌,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活力和朝气。我们打算从中区入手,建造可通往海滨区的走廊及海滨长廊,以美化维港的海岸线,使海滨景致更趋和谐,供市民和游客消闲玩乐,达致“还港于民”的目的。

为了释除公众的疑虑和考虑到市民的意愿和诉求,政府会修改有关维港的规划图则,去体现上述的政策和反映政府保护维港的决心。我们亦正积极考虑为规划署、拓展署及土木工程署就填海规划及工程制定一套清晰的指引。我们亦留意到有些市民关注将来维港海滨区会被改用作商业发展用途,就此我们会考虑如何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透过适当措施,加强对填海土地用途的规管。

终审法院已排期在十二月就湾仔填海个案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而高等法院亦会在明年二月就中区填海的司法复核展开聆讯。在这段期间,我们希望能够继续与保护海港协会及其他人士保持对话。下星期一,我和我的同事将会出席立法会的第二次听证会会议,就团体在上一轮会议表达的意见作出回应。我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早日达成共识,为维港未来的发展寻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多谢各位。

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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