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出席填海论坛的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新世纪论坛一个有关维港填海工程的论坛上的发言(只有中文):

我们在讨论中环的填海工程时,必须了解有关工程的背景。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源自政府连串规划研究,这些研究早于八十年代初期已经展开。一九八二/八三年期间进行的“海港填海及市区发展研究”首先指出在中区及湾仔填海的需要,而其后的规划研究亦确定了这个需要,这些研究包括一九八四年的“全港发展策略”、一九八九年的“港口及机场发展策略”和一九九六年的“全港发展策略检讨”。

《中区及湾仔填海计划》为多项建设提供土地,包括沿港岛北岸的交通要道及相关连的地面道路网、铁路和新码头。填海工程由九十年代开始,分五期进行。其中三期已经完成。湾仔填海第一期提供土地兴建会展新翼,于一九九七年七月完成。中环填海第二期,即添马舰附近,于一九九七年九月完成。而中环填海第一期于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提供土地兴建机场铁路及其香港站。现时馀下的只有中环填海第三期和湾仔北的填海工程,我们实有需要进行有关工程,以便尽快完成整个计划。

我希望大部分市民最终都能够明白,当局已大幅削减中区填海规模,以提供最小面积土地兴建所需道路和重置现有设施。整个决策过程亦是依照法定的城市规划程序进行,并经过详细讨论和广泛谘询。政府行事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我想重申一点。我和市民一样珍惜海港,并且有责任保护海港。我已公布中区、湾仔和东南九龙这三项填海工程是维港范围内仅馀的填海工程。当中区和湾仔北的填海工程完成之后,香港岛北岸不会再进行填海。

在九龙方面,启德机场已经迁往赤角,东南九龙因而须重新作全面规划,我们现正检讨填海的规模。除了上述工程外,维港内不会再进行填海。我们会修改有关维港的规划图则,以及与保护海港协会商讨,就在法律程序上如何确立除上述三项工程外,不会在维港再进行填海,反映政府保护维港的决心。

城市规划委员会在一九九九年进行公众谘询,集合了市民的意见,为维多利亚港订立一套理想(Vision),包括-我们要令维港成为富吸引力、朝气蓬勃、交通畅达及象征香港的海港。同时,我们希望把维港塑造成港人之港、活力之港。我相信这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共同愿望。

维多利亚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贵天然财产。多年来,海旁兴建了许多高楼大厦及道路,使市民难以到达海滨,亦难以使海旁发展成景色怡人的世界级海滨区。因此,为了使维港更添姿采,同时确保海旁景色可以尽入眼帘,我们打算从中区入手,建造可通往海滨区的走廊及海滨长廊,以美化维港的海岸线,使海滨景致更趋和谐,供市民和游客消闲玩乐,达致“还港于民”的目的。

政府的规划概念,是要保护维港并提高其质素,供市民和游客享用。去年,政府发出城市设计指引进行公众谘询。这些指引的目的是透过更理想的园景及绿化工作,提供休憩设施及观景走廊,并透过阶梯式的楼宇高度,去保存维港两岸山峦起伏的背景,从而使环境更加美好。这些讨论事项都会纳入“香港2030”研究的范围之中。有关研究的第三阶段公众谘询将于十一月尾进行,届时市民可更清晰及具体了解政府保护海港的决心。

平衡各方需要和要求,一向都不容易。在一些重大事情上,社会各界难免有不同的意见和利益,这亦是可理解的。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平衡各方利益,探讨如何才是最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

终审法院已排期在十二月就湾仔填海案件提出的上诉进行聆讯,而高等法院亦会在明年二月就中区填海的司法复核展开聆讯。在这期间内,我们希望能够继续与保护海港协会及其他人士保持对话。我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可以早日以和平的方式达成共识,谋求一个既可满足交通运输需要,而又能够照顾到保护海港那份情感的解决方法。

最近,我看过一篇有关填海的文章,我想和大家分享。作者在文章中提到,我们“最重要是将生命注入海港,改变今天对海港资源及美景的浪费。现今港岛海傍的荒原化、分割,白白浪费了我们的港湾。及后出来的维港,伴随新香港景观与生活形态的成形,将是一个全球独一无二的港湾之城。希望港阔依然,而两岸近港区域却获新生。这才不负维港包容、深广、汇聚的性格,香港才重新因维港而自豪。打造新的维港,是建造香港城市新貌的始发点。”我希望大家能够仔细咀嚼这一段说话,让我们有更多的启发。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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