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在中区政府合署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九月二十日)日中午在中区政府合署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现时有团体提出反对填海计划,政府是否已经决定会继续进行填海工程?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们要讲两件事,城规会就湾仔北填海计划引起诉讼,我们就法庭的判决有一些事要做,大家都知道城规会在法庭判决后已经决定将最争议的部分,即兴建海心公园的计划搁置。今日所讲的是中环第三期填海计划,这计划的填海范围比原先的填海范围减少很多,各位或者记得,第一次政府在宪报刊登的填海范围比较大,但是,经过刊宪的程序,政府收到好多反对的信件,我们详细考虑过所有反对意见后,将填海范围大幅减少到最细的范围,我们今年初就着这个获批准的填海计划招标,展开填海工程,工程已经由年初做到现在,刚才所讲由城规会所引起的法庭案件,是今年七月的,中环填海计划早已展开,有关的工程合约亦已批出,所以现在已经进行中,正如刚才所讲,填海的限度是最低的限度。无论如何,我们在这方面有合约,不过,虽然有合约,经过法庭对湾仔北的判决,政府已采取了法庭的判令,就是对于填海的迫切性、需要性,是否可以取代等标准,就着这些条件,政府内部做了详细的工作,检查我们所做的工程有没有抵触这些标准,这个报告书在日内会完成。现在已很清楚得到专家的意见,就算我们用这些标准,其实都能通过,所以我们觉得没有需要搁置中区第三期填海计划。我借这机会解释一下,其实我们主要是疏导路面交通,大家知道现在中环的交通十分挤塞,有很多人说有需要疏导地面的交通,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中环绕道,将东区走廊同中环的道路连接起来,纾缓交通的挤迫情况,同时,我们亦有需要在一些路面,例如毕打街,往红绵路的天桥等的路口,都需要改善,相信大家都会接受工程的迫切性。有没有其他方法取代这工程的方面,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们不填海,就没有地方兴建道路,所以政府觉得能够符合需要性、迫切性和一定要做。

记者:保护海港协会要求政府暂停工程两、三个月,待法庭对上诉作出裁决,为何政府不等待裁决,是否因为需要赔偿的原因?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大家要分清楚,我刚才也提过,我们现在所讲的官司是有关湾仔北的计划,与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没有直接关系,刚才己经解释过中环填海第三期的工程,如果引用同样的标准,计划是否能够达到这个标准,我们做了一个研究,现时的研究结果认为我们是能够达到,背后的意思是法例是容许我们做,但我们并不是用最低容许的标准,现在我们提高一个层次,我们引用法庭的判决中更高的标准,以测量这项工程是否应该继续,我们现在认为亦可以达到这个更高的标准。

记者: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一旦停工,每日会损失多少?政府有否考虑这个因素?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政府有考虑这因素,但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刚才也解释过,最重要的因素是政府认为现时的保护海港条例之下是容许这样做,我们并不是用最低的标准,我们是用法庭所讲比较高的标准,我们认为亦能做到,当然我们已批出合约,如果我们将合约停止,当然承造商有权向我们索偿,但这事仍未发生,根据合约,承造商有权这样做。

记者:政府估计的索偿额是多少?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按合约计,约每日一百万元。当然这数目还需要按实际情况而定。

记者:政府有否与承建商商讨?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大家要了解工程的迫切性,如果大家每天经过干诺道中,譬如从海外线码头出来,那里是非常挤塞,如果我们不尽快在那处做些纾缓的计划,塞车的日子会越来越长,所以政府要考虑如何平衡彼此的公共利益。我刚才也表示过,这项工程是有迫切性,大家每日经过那里,会认为政府有需要纾缓那里的交通。

记者:协会批评现时的填海范围是不用这么大,现时政府的填海范围是否最小?填出的土地除用作道路外,是否不会用作兴建商业楼宇?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站在这里很难详细解释为何现在所填的范围是最小,但简单来说,绕道之外,我们要将现时码头的一部分设施向外移,但最重要是有很多冷却系统,其中例如中区有多幢商业大厦如太古广场、汇丰银行等的冷却系统都在现时海岸线设有泵房,日后如果兴建绕道,要在新的海岸线重新建造这些泵房,所以那里要提供地方以放置这些泵房。我想指出这些费用要由每一幢大厦的业主承担责任,以前我们需要时间与他们商量如何用最好的方法将这些设施向外迁移,因为所须的费用比较庞大,所以涉及最小的用地以减少这方面的开支。

记者:政府会否继续与保护海港协会会面商讨?一旦他们提出诉讼,政府会如何处理?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大家知道政府持开放态度,我们相信这事件应该经过一个公开讨论的程序,政府随时乐意与保护海港协会接触,无论如何政府今日公开解释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大家有任何意见,我们会听取值得听取的意见,我借此机会再讲,大家对保护海港持同样的态度,是希望尽量减少在海港填海,大家知道香港人口减少,政府已停止兴建居屋,对于好多准备用作兴建公屋的填海计划,我们亦己经搁置,大家知道我们经过这次事件,我们已就数个填海计划重新研究是否有需要进行,并不是所有的填海计划按计划进行,我们借这机会重新检讨是否有需要进行,如果有需要的话,我们会重新提出,如果没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在这里表示,我们是不会随便在海港任意填海。

记者:政府对上诉有何看法?如果上诉失败,政府会否更改有关条例?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借此机会再次澄清,这次并非由政府提出上诉,而是由城规会提出,因为这是城规会的决定。我本人并不是城规会的成员。

记者:保护海港协会指政府如果继续填海,表示会控告政府,你对此有何回应?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这要大家通过对话。政府也曾看过保护海港协会较早时候对中环填海计划所作的草图,我们亦曾经将他们的草图与政府现行的图则比较,其实两者的填海幅度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相同的,我认为大家在沟通方面要多些接触,彼此要了解大家的立场,或者是有些误会,或其他情况需要再多作一些功夫。

记者:既然政府表示会继续工程,政府打算怎样回应协会在下星期申请司法复核的事?政府有何准备?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政府手上的资料显示,他们对绕道的需要是支持的,对于海滨长廊亦是支持的,我刚才也表示过我们手上有份草图关于他们对中区第三期填海所建议的面积,他们对填海的建议与政府现时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的合性是超过百分之九十。

记者:局长,如何计算停止计划对公帑的损失?实际数字是多少?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刚才也解释清楚,我们没有预备这样做,当然合约有条款表明如果政府不履行合约是要作出赔偿,这要视乎实际情况,我们估计赔偿约每日一百万。

(请同时参阅英文部分)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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