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地价机制行之有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九月三日)表示,政府在处理补地价申请时所采取的准则就是要照顾到全香港经济、市场等各个因素,而且更要确保香港的整体利益要得到保障。

  孙明扬在主持香港房屋协会“长者安居乐住屋计划 - 彩颐居”开幕典礼后,接受传媒访问时说:“政府有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处理补地价申请,我们的目的是保障有限的土地资源能够持续,这个机制行之有效,而且广为业界及发展商所熟悉。”

  他说:“大家都知道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向政府申请补地价,当然我们不时听到政府和个别申请者对补地价的价格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这个不足为奇,以前亦曾发生。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家都能够用理性方法来解决。”

  地政总署在处理每一个契约修订申请时,都是按上述的原则处理。概括而言,补地价的定价是相等于该幅土地按原来用途的价值与改变用途后价值的差额。

  在厘定有关地价时,地政总署会仔细考虑所有与政府及私人土地买卖的巿场实际资料,并按每幅土地的位置及特点作调整。

  若申请契约修订的一方不同意地政总署就其申请提出的补地价定价,有关的申请者可向地政总署提出上诉。申请者与其代理人可选择出席地政总署的估价会议,为其个案提出申辩。

二○○四年九月三日(星期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