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面参与海港规划检讨

  规划署署长冯志强今日(三月十六日)说,政府将与社会各界携手努力,全面检讨本港海旁地区的规划发展。

  冯志强在“共创我们的海港区”午餐简介会上致辞时表示,通过该全面检讨,政府与市民将一同制订保护和建设维港的新综合策略,为公众和游客缔造一个连接方便、设计悦目并充满生气的海旁区。

  他指出,所有海港填海项目的法庭诉讼已告一段落,而填海的法律原则亦已十分清晰,政府与各界应重建合作,展望将来,迈向共同规划维港新一章。

  他说:“维港是本港一致公认最宝贵的公有资产,现在,我们要同心合力,为如何建设及优化维港建立共识。”

  谈及该项全面检讨的初步构想,冯志强表示,检讨内容有三大部分,每个部分都让公众全面参与。

  他说,第一部分检讨涉及重新审视现有海港规划原则和整体规划大纲,有关原则和大纲于二○○三年完成的海港规划研究内制订,早于维港填海工程出现法律诉讼之前。

  政府会考虑公众对海港规划原则和大纲的意见,然后进入检讨的第二及第三部分,即如何改善现有海旁和如何规划新填海区。

  他说:“在第二部分的检讨里,我们可集中研究现有海旁区长远发展潜力及适合的土地用途,并探讨提升这些地区公众吸引力所应采取的即时行动。”

  “至于第三部分,也就是新填海计划,我在此重申大家已知的政府立场,除了中环第三期工程、湾仔北和东南九龙外,维港范围内不会再有填海工程。”

  “关于湾仔北和东南九龙,我们很快会展开进一步研究,确保日后如有任何填海的建议,这些计划亦必须完全符合保护海港条例内‘凌驾性公众需要’的测试。”

  冯志强承诺,政府进行概念性规划时即开始谘询公众,届时会举办公开论坛与所有关注维港发展的人士和团体磋商。

  政府上周公布的共建维港谘询委员会亦会是讨论海旁规划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该委员会成员将来自社会不同界别。

  回顾填海引起的争议,冯志强重申,政府与公众期望一致,全力保护维港作为本港的一项特别公有资产和天然财产。

  他说,保护海港条例于一九九七年通过后,政府即主动修订该条例,在一九九九年将条例涵盖的范围由中央海港扩展至整个维港。

  为尊重法例精神并根据市民期望,城市规划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十月制定维港理想宣言,承诺把维港发展为富吸引力、朝气蓬勃、交通畅通及象征香港的海港,使它成为“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冯志强解释,政府检讨七项源于一九八○年代的海港填海计划后,决定只进行中环、湾仔和东南九龙填海项目,它们全部经过广泛公众谘询,并于城规会聆听反对意见和建议后被大幅度修订。

  结果,东南九龙发展的填海面积由三百公顷减至一百三十公顷;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的填海面积由三十八公顷减至二十三公顷;湾仔则由四十五公顷减至二十八公顷。

  除了法定规划过程外,规划署亦透过海港规划研究谘询公众对海港规划的意见,该研究于一九九九年底展开,二○○三年初完成。

  冯志强说,社会对维港发展的意见和期望变化很快,规划署会从中汲取经验,日后的公众谘询会更具前瞻性和积极性。

  他说:“要实现还港于民的目标,我们要加强与市民大众的对话,与所有关心维港发展的人士和团体建立伙伴关系。”

  “这种全民参与的讨论必须坦诚公开,相互启发。我们鼓励顾及每个方面的均衡讨论,须避免意气之争。”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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