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就‘立法会四题:中区新海滨’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以下为今日(七月五日)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复:

问题:

规划署在本年5月底公布了中区新海滨的设计目标和规划愿景,其中包括兴建一个长400米和楼高9层的横向式商场、一幢28层高的商业大厦及一幢18层高的酒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这些建筑物的整体楼面总面积,以及当中位于新填海所得土地之上的楼面面积;

(二) 预计这些建筑物入伙后带来的交通流量;及

(三) 鉴于前任行政长官在2004年10月出席本会会议时曾承诺,新填海得来的土地只会有限度地提供低密度的商业设施,例如观景和饮食的地方,当局有没有评估兴建这些建筑物是不是符合该承诺;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若没有评估,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

中环填海计划共分为三期。第一期工程的填海范围约20公顷,由林士街伸延至卜公码头,以提供土地扩展中环商业区和兴建机场快线和东涌线。此期工程于1998年6月完成。第二期工程于1994年展开,在添马舰填海约5.3公顷,并于1997年9月完成。现正进行的第三期工程,由原来建议的面积约32公顷,大幅减少至约18.73公顷。主要为该区提供土地以兴建必需的运输基础设施,包括拟议的中环湾仔绕道、P2道路网及机场铁路掉车隧道延展部分,以及重置现有码头和海水冷却用水抽水站。工程于2003年展开,预计于2008年年底完成。

规划署于本年五月底公布的中环新海滨构想图,是按照《中区分区计划大纲图》及《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所规划的土地用途提出建议。当中包括余议员所提及的三幅商业发展用地,有关的发展建议如下:

(1) 位于皇后像广场以北的“综合发展区”,东面可发展为一个最高两层内设商店的花园平台,而西面为最高九层的办公室/商业楼宇。花园平台及办公室/商业楼宇的长度,分别约270米及350米。该发展建议采用梯级式的设计及大量绿化,与海滨环境融为一体。

(2) 在毗连中环四至六号码头的“综合发展区”,可设花园平台,与各码头连接,其中的建议包括建于三层商店平台上的两幢12及14层高的酒店/商业楼宇;以及

(3) 在国际金融中心第二期北面的商业用地,建议一幢28层高的办公室,地面设有公共交通交汇处。

就问题的三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上述发展的总地盘面积约7.5公顷,可建楼面面积共306,550平方米,分布如下:

(1) 位于皇后像广场以北的“综合发展区”:约190,000平方米;
(2) 毗连中环四至六号码头的“综合发展区”:约55,740平方米;以及
(3) 国际金融中心第二期北面的商业用地:约60,810平方米。

除却位于皇后像广场以北的“综合发展区”的一部分土地,共2.63公顷,座落于现正进行的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的工程范围内,所有的发展,都是在现有土地之上。

(二) 运输署预计于2016年,上述发展于上午及下午繁忙时段,每小时进出的总车流量将为1,609小客车单位及1,823小客车单位。在区内拟建的P2路及中环湾仔绕道,将足以应付该交通流量。

(三) 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范围内的土地用途,载于现行的《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该图是根据法定城规程序,在经过反复公众谘询后,于2002年12月获核准。城市规划委员会亦于2005年8月考虑数项改划用途地带申请时,再次确定上述商业发展的规模与发展参数是合适的,亦符合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的规划意向及发展管制。

诚如前行政长官所说,新填海得来的土地,只会有限度地提供低密度的商业设施,当中只有约2.63公顷用作地积比率只有3.63倍的低密度办公室/商业发展。其他约11.28公顷的大部分填海土地都是用作公共休憩用地或与海旁有关的购物及消闲设施。我们规划的重点是为市民提供充裕的休憩用地及多元化的活动空间,使中环新海滨成为一个朝气蓬勃及绿化的海滨。

2006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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