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更新名单公布

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已更新根据土地契约和“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公用契约)而须在私人发展项目提供及管理公众设施的名单,并于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公布。这些公众设施包括休憩空间、行人通道和行人道、行人天桥和停车场等。

经更新后,地政总署的名单共有四百五十个自一九八七年落成的私人发展项目,较今年八月时公布涵盖自一九九二年落成的发展项目的名单增加了一百五十个。屋宇署的名单则加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项目,总数增至三百二十个发展项目。

与上次安排一样,地政总署亦同时提供另一份名单,列出在这些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众休憩空间的资料供市民参阅。这次更新共增加七个设有可供公众使用的休憩空间的私人发展项目,分别位于北角、中区、金钟、湾仔、深水埗、油麻地和荃湾,各项目均备有位置图和相片。

公众可于发展局(http://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provision_of_public_facilities/index.html)、地政总署(http://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http://www.bd.gov.hk/)的网页,查阅这些名单。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发放这些资料,旨在提高透明度,让公众人士能得悉并享用有关公众设施。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已去信相关的私人发展项目业权人、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公司,提醒他们在地契和公用契约下有关公众设施的责任。

自今年三月首次发放有关名单以来,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在收到投诉后均迅速跟进,而业权人大致上都有遵行契约的要求。两个部门会继续突击检查这些公众设施,确保业权人遵守有关规定。

地政总署会继续检视一九八○至一九八六年落成的私人发展项目和整理有关资料,以期于二○○九年上半年更新名单,该名单很可能是整项公布工作的最后一批名单。其后,地政总署及屋宇署会在有需要时更新其名单。

公众可致电名单上提供的分区地政处或屋宇署的联络电话,以获得更多相关公众设施的资料,或举报任何违规使用的情况。

2008年12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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