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附有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名单供市民查阅

根据土地契约或“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公用契约)而须在私人发展项目提供及管理公众设施的名单已经更新,由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起可供市民查阅。这些公众设施包括休憩空间、行人通道、行人天桥、通道、停车场等。

经更新后,地政总署的名单共有三百个自一九九二年落成的私人发展项目,较今年三月时公布涵盖一九九七年后落成的发展项目的名单增加了一百四十八个。新增的私人发展项目中,有一百零三个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六年落成,而在一九九六年后落成但未及纳入首份名单的私人发展项目则有四十五个。

与上次安排一样,地政总署亦同时提供另一份名单,列出在这些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众休憩空间的资料供市民参阅。这次更新共增加了五个设有可供公众使用的休憩空间的私人发展项目,分别位于坚尼地城、湾仔、九龙塘、大埔和屯门,各项目均备有位置图和相片。

屋宇署的名单新加入了二百四十个私人发展项目。这些项目须根据公用契约拨出指定地点主要作公众通道和扩阔街道用途。

市民可于发展局(www.devb.gov.hk)、地政总署(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www.bd.gov.hk)的网页,查阅这些名单。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发放这些资料,旨在提高透明度,并让公众人士能得悉并享用有关公众设施。一如以往安排,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已去信相关的私人发展项目业权人、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公司,提醒他们在地契和公用契约下须履行的责任。

自今年三月首次发放有关名单以来,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共收到一百四十六个查询和二十九个投诉。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公众设施被部份占用或未获妥善开放,和公众通道被阻塞。经两部门迅速跟进后,业主大致上都有遵行契约的要求。

地政总署会继续检视一九九二年之前落成的私人发展项目,并在整理有关资料后更新名单;屋宇署亦会在有需要时更新名单。日后新落成附有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亦会加入名单。

发言人强调,私人发展项目的业权人,有责任履行地契或公用契约的要求,提供和适当管理有关公众设施。

地政总署和屋宇署会进行突击巡查,确保这些公众设施符合契约的要求。

市民可致电名单上提供的分区地政处和屋宇署的联络电话,以获得更多相关设施的资料,或举报任何违规使用的情况。

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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