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机场核心计划的开支及索偿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陈伟业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复:


问题 :

关于机场核心计划10个工程项目的开支及索偿,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截至上月底:

(一) 每个工程项目的开支总额及与原本核准预算开支的差距;及

(二) 政府当局、机场管理局及地铁有限公司分别接获的有关索偿个案数目及款额,并请按个案是否已获解决列出分项数字?


答复 :

主席女士 :

(一)   机场核心计划(核心计划)下的所有政府工程截至2005年底的开支总额,以净额基准计算(即减去机场铁路工程及机场工程可获付还的费用)为480.04亿元,较公布的496.08亿元预算开支少16.04亿元。所有拨款及开支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核心计划下的政府工程并无超出开支预算。

机场管理局(机管局)在新机场工程方面,截至2005年底一共动用了493.25亿元,较公布的497.87亿元预算开支少4.62亿元,并无超出开支预算。

地下铁路有限公司在机场铁路工程方面,截至2005年底动用了334.77亿元,较公布的340亿元预算开支少5.23亿元,并无超出开支预算。

(二) 核心计划下的所有政府工程共接到6,148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约而提出的索偿个案。所有个案均已获得解决,索偿协议总额为21.50亿元。这笔费用已包括在上述政府工程480.04亿元开支总额内。

机管局共接到12,120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约而提出的索偿个案。所有个案已获得解决,索偿协议总额为56.22亿元。这笔费用已包括在上述新机场工程493.25亿元开支总额内,在2003/04年度之后亦再没有额外开支。

地下铁路有限公司共接到8,687宗就其批出的建造工程合约而提出的索偿个案。所有个案均已获得解决,索偿协议总额为33.99亿元。这笔费用已包括在上述机场铁路工程334.77亿元开支总额内。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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