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最新附有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名单

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已于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公布根据土地契约和“拨出私有地方供公众使用的契约”(公用契约)而须在私人发展项目提供及管理公众设施的最新名单。这些公众设施包括休憩空间、行人通道和行人道、行人天桥和停车场等。

去年十二月公布的名单包括了在一九八七年或之后落成的私人发展项目,而今次在地政总署最新的名单中,包括新增了一百四十三个须根据地契提供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其中大部份均于一九八○年代早期落成。名单中此类私人发展项目的总数现达五百九十三个。屋宇署的名单则加入了三个新的发展项目,总数增至三百二十三个发展项目。

与上次安排一样,地政总署亦同时提供另一份名单,列出在这些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众休憩空间的资料供市民参阅。这次更新包括新增的九个须提供公众休憩空间的私人发展项目,其中部份是于一九八○年代早期落成。这些私人发展项目分别位于北角、深水、屯门、沙田、葵涌和东涌。加入了这些更新的项目后,现时全港共有五十二个私人发展项目,须根据地契提供共五十六个公众休憩空间。各项目均备有位置图和相片。

公众可于发展局(https://www.devb.gov.hk/)、地政总署(www.landsd.gov.hk)和屋宇署(www.bd.gov.hk)的网页,查阅这些名单。

发展局发言人说:“这次是自二○○八年三月以来,第四次发放附有公众设施的私人发展项目的资料。我们已投入大量资源,尽力整理这些名单。我们发放这些资料,旨在提高透明度,让公众人士能得悉并享用有关公众设施。”

在发放第四批资料后,地政总署和屋宇署会不时更新名单,并在私人发展项目获发满意纸(按地契要求提供公众设施的个案)和入伙纸(按公用契约要求提供公众设施的个案)之后,把新项目纳入名单内。

与以往安排一样,地政总署和屋宇署已去信相关的私人发展项目业权人、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公司,提醒他们在地契和公用契约下有关公众设施的责任。两个部门会跟进个别个案,以确保落实地契或公用契约的规定。

地政总署和屋宇署会继续巡查这些公众设施,确保业权人遵守有关规定,并跟进接获的投诉。直至现在,两个部门共接获二百三十七宗查询和五十二宗投诉,全部均获迅速跟进。

公众可致电名单上提供的分区地政处或屋宇署的联络电话,以获得更多相关公众设施的资料,或举报任何违规使用的情况。



2009年7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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