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本港的供水安排及水资源管理,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根据香港政府与广东省政府签订的《关于从东江取水供给香港的协议》,当内地发生可引致东江水暂停供港的事故(例如水量不足、水源受污染或供水设施有损毁)后,广东省当局须向香港政府作出通报的时限为何;
(二) 水务署有否制订应变计划,以应付本港食水供应紧张的情况;如有,详情(包括在甚么情况下启动)为何;
(三) 各政府部门有否制订计划及行政安排,当食水供应紧张时采取节约用水措施(例如食物环境卫生署减少使用食水清洗街道);如有,详情为何;
(四) 过去三年,用水量最高的五个政府部门每年分别的用水量(包括外判服务承办商的用水量),并按用途列出分项数字;
(五) 各个政府部门有否制订(i)短期及长期的节约用水目标及(ii)用水指引;如有,详情为何;鉴于政府于二○一三年回复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水务署正检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公园及游泳池和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街市、街道清洁及垃圾收集站的用水模式,并会把检讨工作逐步扩大至其他用水量较高的政府部门,该等工作的最新进展为何;
(六) 过去三年,有否检讨用水收费结构以期鼓励节约用水;如有,详情及跟进工作为何;
(七) 鉴于政府早于二○○四年已推展“水塘间转运隧道计划”,为何该计划现时仍停留于复检及优化详细设计、施工方法及相关环境影响评估阶段;为何仍未就该计划下的主要工程向本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及
(八) 除了兴建中的将军澳海水化淡厂外,政府有否研究推行其他海水化淡项目;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维持香港供水稳定。香港的食水来自从广东输入的东江水及本地集水区所收集的雨水,东江水和本地集水分别占食水总用水量的七至八成和二至三成。自二○○六年起,东江水供水协议采用了“统包总额”方式。根据这方式,我们可以获得一个保证的供水量,并可以按当年的集水量弹性输入所需的东江水量。现行协议的每年供水量上限为8.2亿立方米,这个保证的供水量是水务署根据食水需求预测进行详细分析,确保香港的供水可靠程度达99%,即使在百年一遇的旱情下,仍能维持全日供水。
水务署于二○○八年推行“全面水资源管理策略”(“策略”),以确保香港有持续和稳定的供水。“策略”的重点是“先节后增”,强调节约用水,以控制用水需求增长,并在本地雨水、东江水和冲厕海水现时三个水源外,开拓化淡海水、再造水及重用中水(洗盥水重用)/回收雨水等三个新水源。
就胡议员提问的八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 广东省当局和香港水务署有既定通报机制,当遇到影响输港东江水的重大事故时,广东省当局的指定联络人会即时以电话通知水务署的指定联络人。此外,广东省当局,以及香港发展局和水务署亦会举行恒常会议,包括“粤港供水运行管理技术合作小组会议”、“粤港供水工作会议”和“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辖下“专家小组”的“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就输港东江水的各项事宜(包括水量及水质)进行深入讨论。
(二)及(三) 如前文所述,现时香港供水安排可应付百年一遇的旱情。倘若香港遇上持续极端干旱天气,我们会按照当时的实际情况,包括用水需求、各水资源供应情况、降雨量预测等,综合审视所需的应对措施,例如限制非必要用水,包括浇灌园景、游泳池注水、洗街等。
(四)及(五) 过去三年,最高用水量的五个政府部门及其用水量表列如下:
政府部门 |
用水量(百万立方米)* | |||
二○一五年 | 二○一六年 | 二○一七年 | ||
1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13.05 | 12.51 | 12.38 |
2 | 惩教署 | 4.49 | 4.30 | 4.34 |
3 | 食物环境卫生署 | 3.42 | 3.63 | 3.52 |
4 | 警务处 | 2.88 | 2.47 | 2.47 |
5 | 渠务署 | 1.92 | 2.12 | 2.22 |
用水量总计 | 25.76 | 25.03 | 24.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