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现已或即将停止运作石矿场的用地的长远发展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位于石澳、蓝地及南丫岛的石矿场现已或即将停止运作。关于该等石矿场的用地的长远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石澳石矿场用地的(i)‍面积、(ii)界线(在地图上标示),以及(iii)规划用途;
 
(二)鉴于石澳石矿场用地现时用作沙田至中环线铁路项目及六号干线T2主干路工程的沉管隧道预制组件工场,政府预计何时可收回该用地作长远发展;
 
(三)蓝地石矿场用地的(i)‍面积、(ii)界线(在地图上标示)、(iii)规划用途,以及(iv)预计政府何时可收回该用地作长远发展;鉴于该用地与屯门市相近,政府会否考虑将其作房屋发展用途;及
 
(四)南丫石矿场用地的(i)面积、(ii)界线(在地图上标示)、(iii)规划用途、(iv)现行用途(如有的话),以及(v)预计政府何时可收回该用地作长远发展;鉴于政府已就该用地的未来发展展开研究,并于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期间进行了两阶段的公众谘询,有关谘询及研究结果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包括善用前身为石矿场的土地作短期或长期用途。其中,毗邻市区及位处便捷位置的前安达臣道石矿场用地,已被改划作房屋发展之用。至于其他石矿场的未来发展方向,政府会考虑可行的土地用途、技术可行性、用地发展模式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后,订下推展项目的优次及进行相关规划及研究工作。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及(二)前石澳石矿场的面积约34.5公顷,包括22公顷陆地(大部分为人造斜坡)和12.5公顷人工湖,范围见附件(附图一)。石矿场于二○一一年停止运作,并于二○一四年底起用作沙田至中环线铁路项目的沉管隧道预制组件工场。有关沉管隧道工程已经完成,待完成拆卸、清除和还原该幅用地后,有关土地预计于二○一九年底前交回地政总署。目前该用地在《大潭及石澳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上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政府会适时检视该用地的长远用途。在订定长远用途之前,政府早前收到有关使用前石澳石矿场用地作水上活动用途的短期租约申请,地政总署正根据既定机制处理。
 
(三)蓝地石矿场面积约30公顷,范围见附件(附图二)。石矿场现仍在运作中,其营运合约于二○二二/二三年才届满。规划署与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六年六月开展蓝地石矿场及其邻近地区初步土地用途研究,旨在为蓝地石矿场及其邻近地区未来土地用途进行初步规划研究及技术评估,并建议下一步的跟进研究工作。有关初步研究预计可于二○一九年内完成。
 
(四)前南丫石矿场的面积约34公顷,包括20公顷平地和5公顷人工湖,范围见附件(附图三)。该用地在《南丫岛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上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
 
规划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二○一二年开展前南丫石矿场规划及工程研究(研究),并拟备建议发展大纲草图及制订以旅游及房屋主题为基础的土地用途方案。两阶段的社区参与报告与摘要已上载到研究网页供公众浏览。为了解市场对发展该用地的意向及探讨发展方案的可行性,政府早前进行了市场意向调查;因应该调查的结果及过往社区参与所收集的公众意见,政府正通盘考虑前南丫石矿场的土地规划用途、基础设施及用地发展模式及成本效益等,以便拟定前南丫石矿场的未来发展方向及跟进工作。为地尽其用,在作长远发展用途前,前南丫石矿场用地自二○一一年起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非政府机构,作非牟利环境教育及野外体验学习中心及附属设施等用途。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