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九龙东有三个寮屋区(即竹园联合村、牛池湾村及茶果岭村)尚待重新发展。竹园联合村和牛池湾村已规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但未有具体发展计划,而茶果岭村则属「未决定用途」地带。就这三个寮屋区的发展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1)竹园联合村、(2)牛池湾村及(3)茶果岭村的(i)已登记及(ii)没有登记的寮屋数目分别为何;
(二)鉴于政府已在牛池湾村内预留土地兴建社区会堂,但多年来未提出实施计划,有关土地的规划用途至今有否改动;若有,最新的规划用途及发展时间表为何;若否,社区会堂的兴建时间表及详情为何;
(三)未来三年,政府会否就该三个寮屋区进行详细的规划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重新规划该三个寮屋区,以释出更多土地发展公营房屋;若会,详情为何,以及预计可提供的公营房屋单位数目及楼面面积;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致力采取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以满足不同用途及不同时段的土地需要。就寮屋区而言,政府会因应发展计划或基于改善环境或安全等因素考虑取缔及清拆寮屋,同时腾出用地作其他长远发展用途。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现行寮屋管制政策,于一九八二年进行的寮屋登记中获登记的寮屋,会获发寮屋编号,但其非法性质不变。如构筑物的位置、尺寸、建筑物料及用途与一九八二年寮屋管制登记纪录相符,便可获「暂准存在」,直至因发展计划、环境改善或安全理由而须予以清拆,或直至自然流失而被取缔。
现时,竹园联合村、牛池湾村及茶果岭村内的已登记寮屋数目分别约为49、266及475。有关数目是以一九八二年寮屋登记纪录为基础,并按一九八二年后各种已知原因(如执行违规管制或寮屋不再存在等)对一九八二年的数字作出扣减后得出。
地政总署并没有另行备存在一九八二年寮屋登记纪录以外的寮屋构筑物数目。如该署发现此等非法而不获「暂准存在」的构筑物,会对其采取适当的寮屋管制行动。
(二)牛池湾村内预留作社区会堂发展的用地在牛池湾分区计划大纲图编号S/K12/16上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我们目前没有计划改变这幅用地的预留用途。民政事务总署会因应牛池湾区(包括牛池湾村)的整体规划、发展进度和人口水平,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适时跟进兴建社区会堂的规划工作。
(三)及(四)我们同意重新发展市区内的寮屋区可以释出珍贵市区地段以回应发展用地短缺的问题。就提问所指的三个寮屋区,我们计划在今年年中先就茶果岭村的长远发展用途及发展规模展开研究,及后再陆续适时为竹园联合村和牛池湾村的长远发展进行研究。这些用地的长远用途、可发展的楼面面积及可建的单位数量须待相关研究完成后才能确定。
完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