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五月七日)在北京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就丁权方面,乡议局认为法庭判决是在十月才执行有关丁权的命令,但政府在行政上已暂停处理(以私人协约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为何会有这样的安排?乡议局认为不公平。
 
发展局局长︰我们的说法是很清楚的。在现阶段,如果法官判了有关方式为符合《基本法》的合法传统权益,这包括免费建屋牌照,亦包括不牵涉任何政府土地的换地,(这方面)我们会继续处理申请。接下来,我们正考虑是否上诉。在未有结果前,由于法官已表示某些做法不合法、不合宪,我们认为就是否上诉未有结果前,这是比较谨慎的做法,因为始终这是很严肃的事情。我们亦与法律顾问商讨,认为暂停处理比较合适。至于我们会暂停处理至何时,现时是直至我们就上诉有决定的时候。政府就是否上诉有决定后如何处理已经接收的相关申请,我们正在考量。
 
记者:但司法程序尚未完结,现时就恢复部分审批,会否令人觉得是向乡议局“跪低”?
 
发展局局长:不是的,其实你说了故事的两面。如果法官在一审时觉得合法合宪,我们也与法律顾问商讨过,我们会继续处理相关申请,这是适当的。
 
记者:但法庭表示会暂缓执行判决半年,这是否某程度上对乡议局不公平?
 
发展局局长:我们的看法不是这样的。我们与法律顾问商讨过,就法官的判词,如何正确演绎,是需要小心考量的,所以我们正在考虑中间的情况。在未有结果,特别是政府是否就判决作进一步上诉未有结果之前,法律顾问觉得目前的做法是最稳妥的。
 
记者:“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会否有新机制推出?有传媒指李国能将会担任(审批架构)主席,现在是否有这个计划?之前一直有人表示担心“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会出现官商勾结,现在是否找李国能担任审批架构主席,就可以释除公众疑虑,提高公信力?
 
发展局局长:这点我也想谈一谈。目前政府已清楚表明,大家可以看《施政报告》第68至70段,基础是最清晰的。政府现阶段正在努力制订一个公平、公正、具透明度的机制。早前也说过,其实这个责任目前落在发展局,我们在今年年中会做好详细的建议,递交予行政长官作考虑。
 
记者:会否有审批机制?是怎样的审批机制?
 
发展局局长:当然会有审批机制,但详细的情况或者大家要耐心等候。现在已经是五月,其实到今年年中,即六、七月,我们就会将具体的建议交给行政长官。你之前提到香港部分传媒的揣测,我想大家都明白,对那些揣测我不适宜作进一步评论。
 
记者:(审批架构主席)人选呢?李国能是否在你们考虑之列?
 
发展局局长:都是同一个道理,如有任何揣测,现阶段我不会评论。
 
记者:地积比方面,是否有七成会用作兴建公营房屋?
 
发展局局长:其实我们已解释,在我们整个构思上,《施政报告》也有提及,新增的楼面面积,我们强调是新增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会用作兴建公营房屋。我们现在设计的详细机制也是朝着这方面做。究竟是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具体情况是怎样,请大家耐心等待,我们公布详细机制时会清楚解释。
 
记者:有关访京行程,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讨论了哪些议题呢?
 
发展局局长:在行程方面,其实发展局辖下有九个部门,亦有不同工作,我们这次主要与不同部委就双方感兴趣的议题作出沟通。如果大家看我们发出的新闻稿,当中一个颇主要的议题,就是关乎发展局辖下不同专业界别的人士,他们在内地的资格互认,都是我们今次主要的议题。这都有一定的进展,例如我们和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的住建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未来会就相关议题派出特定人员进一步倾谈,我渴望会有结果。另外,我向港澳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要汇报过去两天会见不同部委的具体情况,港澳办很关心香港,所以让他们知道。
 
记者︰丁权案的上诉时间表考虑如何?现在决定了没有?
 
发展局局长︰我解释一下,法庭最新的上诉申请期限延长至五月二十八日。由于当中牵涉的法律观点比较重要和复杂,所以我们的法律团队需要时间去清楚做研究,在这一刻暂时仍是未有决定。
 
记者:刚才说现时先暂停涉及官地的以换地方式建造小型屋宇申请是因为谨慎起见,究竟是担心会有甚么问题出现?在考虑上诉时现时主要的理据为何?
 
发展局局长:若你看法庭的判决,已裁定某些做法是不合法、不合宪的。在现阶段,即使法庭指其判决在一段时间后才执行,但继续处理这些清楚被判为不合法、不合宪的申请是否适当呢?就此我们需要与法律顾问小心考量。

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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