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土地用途规划

以下是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答复:
 
问题:
 
现时,公共设施的实施计划会视乎个别项目在政府工务工程计划的优先次序。相关考虑因素包括当区人口、现有设施供求情况,以及个别政策局及政府部门的政策和所获资源分配等。由于上述情况,新发展地区内公共设施的设置往往落后于人口增长,以致最先迁入的居民成为“开荒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改变目前公共设施只能追落后的局面,在推展新发展地区时尽早兴建公共设施;若否,有甚么困难和障碍;

(二)会否采用“公共设施先行”的模式发展落马洲河套地区;如何确保该地区与周边用地的发展互相配合及产生协同效应;及

(三)有否探讨如何改善与土地用途规划相关的谘询工作,例如加强对周边土地业主的谘询工作,以及把等待迁入附近兴建中住宅楼宇的人士及附近学校的学生列为谘询对象,以期取得持份者对土地用途规划的支持,从而缩短公共设施由规划至落成的时间?

答复:

主席:

就林健锋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相关政策局,我回复如下:

(一)在规划一个新发展区时,基本概念是尽可能提供一个均衡和设备齐全的社区,这包括各项基础设施和社区设施,以应付新发展区人口的增长。因此,在早期规划社区公共设施计划时,我们除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按人口数目和结构推算,预留足够土地发展相应设施,亦会在分阶段推展基建工程时,与负责个别公共设施的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务求它们及时为该等设施的建设做好准备及争取拨款。

一个新发展区或新市镇从规划、发展到落成,一般需时十多二十年。虽然各政策局及部门均会致力按时间表落实项目,但项目的实际推进,或会受到个别项目的复杂性、资源分配,以及服务需求的改变等因素所影响。为了让新发展区的社区设施尽早落成,我们在沿用上述机制的同时,亦尝试在可行的情况下,以不同形式加快落实社区设施。

在推展项目时,我们会灵活运用不同机制,例如在启德发展区的规划中,在前跑道的北面将会是都会公园,中间部分主要是住宅用地,前跑道两旁的海滨主要划作休憩用地,将成为行人和单车共融的海滨长廊。考虑到市民对尽快享用海滨的期望,部分前跑道上的海滨长廊会用私人发展休憩用地模式进行,由前跑道上发展用地的发展商进行设计与建造,完成后再交由政府管理,并开放予公众使用。另外,土木工程拓展署把一幅公众休憩用地工程一并纳入了邻近道路的工程合约中。上述安排,令前跑道上的海滨长廊提早数年落成。

此外,行政长官在《2020年施政报告》提出,在未来香港房屋委员会及香港房屋协会合适的项目内,会尽量预留约百分之五总楼面面积予政府作福利用途。在这个措施下,当公共房屋建成时,福利处所亦会同步落成。除此以外,我们亦会在合适的情况下,透过卖地计划要求私人发展商协助兴建福利设施或公共运输交汇处等公共设施,使这些设施可以配合入伙时间尽早启用。

(二)政府正全力推动位于落马洲河套地区(河套地区)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创科园)发展。创科园会分两期发展,第一期会在河套地区西面发展。当局会尽早为创科园提供配套基建及公共设施,不单只配合创科园第一期的发展,亦顾及了稍后阶段的第二期发展所需。现正进行的土地平整及基建工程,包括了整个河套地区的土地除污及土地平整、兴建连接粉岭/新田公路的西面连接道路及连接到港铁落马洲站的直接道路、河套地区内西面的公共运输交汇处、区内大部分道路和单车径、七公顷的休憩设施、约13公顷的生态区,以及足够支持整个创科园发展的食水配水库及供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系统。政府工务计划涵盖的污水处理设施预计在二○二六年下半年完成,为配合创科园首批楼宇在二○二四年年底开始陆续落成,创科园第一批次发展亦会设有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此外,区内的西面配电站及消防局暨救护站亦会与创科园首批楼宇同时落成。

河套地区附近的发展主要是在研究当中的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另外,如深圳的新皇岗口岸采用“一地两检”安排,将可释放位于河套地区旁的香港落马洲管制站超过20公顷土地作其他用途。在规划这些土地的未来发展时,我们会小心考虑如何与河套地区的创科园配合及产生协同效应。

(三)法定规划图则的制订有既定的法定谘询程序和时限。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在制订图则时,会将有关图则或修订予以展示,为期两个月,以供公众人士提出申述。展示期届满后,会公布所收到的申述,以供公众人士提出意见,倘若城规会顺应申述,决定对图则作出修订,便会公布该修订三星期,以供公众人士提出进一步申述,而城规会会就有关事宜进行聆听并作出决定。在图则展示期届满后的九个月内,城规会需要把图则和相关修订,连同有关申述、意见和进一步申述,一并提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核准。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我们亦会在规划研究的最初阶段启动公众谘询,以尽早吸纳公众意见以制订规划建议。有关谘询渠道包括公开论坛、社区工作坊、聚焦小组会议和书面意见,参与者包括相关地区的村民及农民、棕地作业经营者、土地拥有人、邻近居民、专业团体、绿色团体、发展界别及公众人士等。我们认为这种法定辅以行政的谘询模式,一方面能提高公众参与,同时亦能保持发展效率,是合适的做法。

多谢主席。

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