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根据《建筑物条例》动议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建筑物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感谢由陈恒镔议员领导就今次决议案成立的小组委员会对议案的支持,亦感谢他们在商议过程中提出的宝贵意见和无私付出的时间和努力。

主席,进一步增加可被容忍的小型适意设施类别,让市民能受惠于一个简便可行的检核计划,同时照顾到「风险为本」的原则,是一个务实及利民的安排,这一点刚才陈恒镔议员、谢伟铨议员和刚刚发言的柯创盛议员都清楚指出。政府相信亦盼望社会可以支持我们这个做法。

陈恒镔议员提及是否可以将更多设施纳入这个检核计划的范畴,这个之前都提到,我们的基本原则仍是「风险为本」,屋宇署会不时检讨实际情况,如果发现有更多的设施可以被纳入,我们是会这样做的。陈恒镔议员提到可否定下时间,每多少年做一次,这个我们会再作思量。

寮屋方面,我想清楚指出,目前的政策,我们不容许一些登记寮屋作任何非法的扩张或扩建,因为若我们容许的话,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性,遗害可以很大,所以就这方面的政策处理,地政总署要非常谨慎。但无论如何,就寮屋的设施,有没有一个适当处理的空间,我们仍愿意小心考虑。

柯创盛议员提及要做好宣传,我非常同意。屋宇署就小型工程检核计划,目前网页上已有非常多资料,如有改动,他们亦会和相关专业人士做好沟通、做好解释工作,这一方面我们会进一步努力。我亦非常同意柯创盛议员刚才说的,楼宇结构安全非常重要,所以如果我们看到一些违例建筑,在建筑安全上,甚至防火安全上有问题的时候,不单是屋宇署,亦包括消防处,均一定会严正执法。

主席,我谨此陈辞,恳请议员支持这项动议。
 

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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