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易志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复:
问题:
随着洪水桥/厦村、元朗南等发展区的工程展开,政府开始大规模收回区内的棕地。有意见指出,有相当部分的棕地作业,包括物流仓库、露天仓贮及车辆维修,对支援物流业十分重要,若有关的棕地作业经营者无法觅得土地重置,最终会被迫结业,严重影响本港物流供应链的运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收回棕地及有关清拆工作的最新进展,包括已收回及尚待收回土地的面积,以及受影响的经营者按业务划分的数目;过去一年,政府有否协助受影响的经营者觅地重置;如有,涉及土地的面积,以及有关经营者按业务划分的数目;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悉发展局会提供可使用土地清单,供受影响的棕地作业经营者参考,有关清单将于何时公布,以及发展局会否为该等经营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他们办理土地申请手续;及
(三)当政府未能及时为受影响的棕地作业经营者提供重置土地或处所时,会否考虑延后有关收地工作,以避免物流供应链断裂?
答复:
代主席:
新界共约1 600公顷的棕地中,约六成(即约1 000公顷)因其位处在发展区内,或因为其露天运作模式和周围环境及发展不协调等因素,而将陆续发展为高密度房屋及其他用途,以更善用珍贵的土地资源和提升效益。
就易议员的提问,我现在回复如下:
(一)及(二)过去几年,政府已先后为发展项目收回及清理约30公顷棕地,当中涉及约400个受影响的业务经营者,以行业类别计,他们的分布包括约120个属仓库、贮物或物流业,约110个为一般工场,约70个属建造业相关,约40个为车辆维修及相关行业,其余的包括回收业和泊车场等。我们预计由现时至二○二六年,即是向前看,政府将陆续在这段期间收回及清理200公顷棕地。
我们会根据政策为受政府发展清拆影响的业务经营者提供金钱补偿。如他们同时为土地业权人,我们亦会提供收回土地业权的补偿。就这方面,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支持下,我们于今年五月优化了业务经营者和土地业权人的特惠补偿安排,包括放宽营运年期资格准则、取消露天场地经营可得的补偿额上限,以及将土地补偿额的级别由四级合并为两级。
除了金钱补偿外,发展局正采取以下措施,协助有意继续经营的作业者-
(i)安排地政总署尽早主动接触受影响作业者,说明更具体的迁出日期及政府提供协助的各个途径,并根据经营者的意向,提供适切的协助;
(ii)发展局会加强督导和协调不同部门为觅地重置者提供规划及地政谘询服务,协助他们加快完成相关程序。对于需要协调的个案,由二○一九年七月至今年十一月底,我们协助了21个业务经营者就重置土地取得规划许可,当中包括物流、汽车维修、制木厂及建造业等的经营者,共涉及约20.5公顷的迁置用地;我们亦批出17个在迁置土地上兴建构筑物的豁免书;
(iii)加强整理及提供参考资料,让作业者知悉那些属于较大机会可容纳棕地作业的地带。我们的目标是在明年第一季提供有关资料。如受影响作业者有意考虑这些土地,我们会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我刚才所讲的方向提供协助;
(iv)物色更多合适的政府土地,专门让受影响的棕地作业者参与短期租约的投标。由二○二○年十二月至今年十一月,我们先后批出了八幅共18 500平方米的用地;并正为另外三幅共约4 500平方米用地进行招标,用途为工业、露天存放、汽车修理工场和货仓;及
(v)推动多层现代产业大楼的发展,并藉此机会要求发展该等大楼的企业把部分楼面交予政府。由政府主导把该部分的楼面在指定租期内,以相若棕地市场租金的水平租予受影响的棕地经营者,协助它们以更高效的用地方式营运并进行升级转型。我们明年起会陆续为首批五幅位于洪水桥和元朗的土地进行招标。
(三)政府有必要继续推进各项土地供应的项目,以提供社会需要的房屋及经济用地。在实际的操作层面,我们会在工程计划容许的情况下,尽量延后我们清理土地的日期,包括即使在土地复归政府后,视乎工程时间表容许业务经营者继续免租使用已经复归政府的土地直至实际迁出的日期。在发放补偿方面,发展局将会在精简发展流程的法例修订中,订明日后政府只要按法定程序获授权进行收地,就无需等待工程拨款,让我们可以尽早开始土地业权复归及发放补偿的工作,改善现时一般来说业务经营者要在接近离场时才获发放补偿的做法。总括来说,我们会努力把以上以「金钱补偿与协调服务并行」的政策方向及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亦会加强个案处理的力度,为经营者提供适切协助。
完
2022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