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月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在一八九八至一九○四年期间,政府为新界土地进行测量和绘制丈量约份图,以作记录业权和税收之用。然而,以现今的标准来说,当年制作的图则比较简略及不完整,以致经常因地界不清晰而造成纠纷,包括出现「失图据地段」(即当土地业权人要求政府确定一幅土地的界线时,经搜寻政府纪录后,仍无法确立其位置的地段)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新界范围内的「失图据地段」;若有,以表列出新界各区的相关地段;若否,有否计划作出统计;
(二)过去10年,土地业权人就「失图据地段」向政府求助的个案数字,以及政府处理有关个案的机制为何;及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因应北部都会区的发展,政府将会进行大量的收地工作,(i)政府在收地时会如何更灵活地处理北部都会区内的「失图据地段」,以及(ii)在政府按法例收回土地的情况下,政府会否就有关土地业权人可就「失图据地段」向政府申索设定时间限制?
答复:
主席:
「失图据地段」是指某地段虽然有地段编号,但由于遗失了显示地段界线的图据(例如批地图则)、又或图据的制作较简略或不完整,以致难以确定地段的具体位置。其中较常见的「失图据地段」例子是集体政府租契下的「屋宇地段群」,这些「屋宇地段群」各涵盖多个细小屋宇地段,土地文书虽载有各细小地段的地段编号,但相关丈量约份图只合并显示这些「屋宇地段群」的范围,而没有显示各细小地段的位置和界线。另外,集体政府租契下的农地亦有可能因图据不清晰而有「失图据地段」的情况。对于「失图据地段」而言,即使业权人或政府掌握的资料能辨识地段的大概位置,亦未必足以精准确立界线。
就陈议员的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新界现有地段数目众多,单以集体政府租契计算已有逾20万个主地段。由于处理「失图据地段」个案的迫切性主要是当土地进行买卖或发展时才会出现,因此动用大量人力资源逐一审查每个地段以统计「失图据地段」,并非地政总署当前的优先工作,亦不符合有限资源应用在最能提速提效增加土地供应的政策目标。我们认为较务实的应对方法是继续按下文所阐述的机制处理「失图据地段」的情况。
(二)过去三年(二○二○至二○二二年)(注),地政总署共收到约50宗「失图据地段」的业权人申请重定地段界线。
根据现行机制,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地段编号及相关文件以证明其业权后(例如地契文件、缴纳地租的单据等),如有足够理据信纳申请人确实拥有有关地段,地政总署会审阅部门持有的纪录(例如丈量约份图、旧有地界纪录、航拍照片及旧有测量图等),并进行实地测量,以确立地段的位置和界线,继而制备图则和签立地契修正文书以作确认。若信纳申请人拥有业权但有关资料未能确定地段的位置和界线,署方会考虑在合适位置向申请人重新批出土地(例如根据现有资料显示的可能区域而署方认为合理和技术上可行的地点),一般不涉收取地价。就上述50宗申请,一宗已获批,两宗因未有足够资料证明业权而被否决,其余正在处理中。
(三)当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及相关法例收回私人土地时,会按相关法例张贴收回土地公告并刊宪。收回土地公告及收地图则会显示所有将会收回的私人土地,即使有私人土地属于「失图据地段」的情况,图则亦会显示有关私人土地的大概位置并标明须予以收回,以确保收地范围内的私人土地不会被遗漏。
如业权人查阅收地图则后认为该等「失图据地段」属他拥有,可按相关法例提出补偿申索,地政总署会根据业权人提供的资料及部门拥有的其他纪录作出考虑,如确立业权人拥有有关土地的权益(当中会涉及土地面积及界线的确立)会向其作出特惠补偿建议。
《收回土地条例》规定被收回土地的业权人或拥有权益的人士,若没有收到政府的书面补偿建议或要求呈交补偿申索的通知书,须于土地业权复归政府的日期起计一年内向政府呈交申索,但行政长官可因应个别个案的情况容许较长时间。其他有关收回土地的法例 (例如《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等)亦有类似的时限规定。此等规定适用于所有被收回土地的业权人或拥有权益的人士,包括「失图据地段」的业权人。
政府于二○二二年十二月向立法会提交《2022年发展(城市规划、土地及工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建议明确在法例授权政府可在法定规划程序进行期间,同步就拟议收地范围刊宪及处理收地的反对意见。此外,当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收地后,政府亦可随即发放补偿和安置,无须等待相关工程获批拨款。《条例草案》现正由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上述措施可优化地政总署与受影响人士的沟通,包括让相信是「失图据地段」业权人尽早与地政总署联络,从而尽早开始审视有关地段的情况及加快处理后续的补偿事宜。另外,作为精简发展相关行政程序的工作之一,地政总署亦正研究改善发放土地补偿前的业权核实工作(包括「失图据地段」的土地补偿个案),以加快发放土地补偿。
注:地政总署没有较早年份的现成统计资料。
完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