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六月七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首先想问高球场发展,现在改了用途为未知,但外界讨论说会否当局想「褪軚」呢?以及随着高球会将会有很多盛事,会否永续该地,永远也建不了屋?
 
发展局局长︰首先,不是我们现在改了用途,我们只是向城规会(城市规划委员会)建议,当我们仍要再做一些补充研究前,将其暂时变为「未决定用途」地带,但我们也表明了政府在该部分进行公营房屋发展这个原意、初心是无变的,不过我们总是要尊重我们做任何土地房屋发展的过程,有不同的法定程序。大家都知道早前有环评的程序,在此程序中,我们得到的审批是要求我们再检视其布局及密度。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不能够漠视这个环评程序之下对我们的一些要求,而继续在这阶段,当我们还未检视好布局,便盲目叫城规会继续批准该处为高密度的房屋用途地带,所以我们认为今次的建议纯粹是实事求是,很专业地跟进我们于环评程序收到的意见。往下去因为城规会还有程序要进行,现时我不会去揣测最后城规会向行会(行政会议)的建议是甚么。假设城规会同意,现时既然我们未做检视布局及发展密度,暂时都是未决定的用途,我们便会大约于明年年底的时候做好布局及密度审批,我们会因应结果再从长计议。
 
另一方面,我也听到大家有些报道说是否政府「褪軚」,我希望刚才的解释,首先大家要知道,我们未曾放弃32公顷土地北面的建屋计划,我们只是在尊重我们的法定程序下、尊重法定环评程序下,需要再做一些检视。另一方面,我们也三番四次表示会如期在九月一日,该32公顷土地会交回政府,并交由康文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其实32公顷内并非建屋的部分,康文署会考虑如何将其开放,让公众也可以进去欣赏这个具保育价值及可以进行一些静态康乐的地方。我们亦在不同场合表明过,如果高球会举办一些大型赛事,它现时很多时候举办大型赛事而用我们准备收回的32公顷,其实并非赛道来的,而是用来支援赛事期间可能举行的嘉年华或泊车等等,其实这些如果日后举办大型赛事时有需要向政府提出来,我相信康文署都会与其磋商在其举办大赛期间短暂借用安排,但具体情况会由康文署制定开放的安排。

记者︰局长,你会否向市民承诺高球场建屋计划的建屋量会不变,以及暂时修改了用途之后,预计建屋时间表会延迟多少?还有昨日乡议局都提出了丙岗村建屋计划,政府怎样评估其可行性,可否作为短中期替代方案?
 
发展局局长︰刚才你第一个问题,会不会承诺建筑量不变,客观的现实就是在环评的法定程序内,我们收到的审批、批准的环境评估报告,要求我们检视发展密度和布局,所以如果检视完,能否保持12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建筑量,我估计客观的条件告诉给我们,是未必做得到的。如果我今日空口向大家承诺,我们一样做到的,就等同我说不需要理会环评程序对我们的要求,我觉得这样不是社会希望我们做土地发展的时候会见到的。等如其他项目大家都会说你怎样体现环评程序对你的要求,大家是有所期望的。我希望社会都用同一把尺,不要因为高球场这个建屋项目可能有它特别的争议而去说就要坚持,无论如何都要做这个12 000而漠视我们的环评程序,我相信这个在其他项目都不是大家希望见到政府会有的态度。
 
至于时间表来说,如果我们要用多些时间去再检视布局,难免的确会有一些影响。我们在前日的新闻公报都提到,如果我们再做这个检视,相信会需要12个月时间。我们会视乎检视结果,当然我们造土地都是争分夺秒的,不单是这个项目,其他项目我们在过程中遇到一些难题,我们都希望尽量追回一些时间,能够追的就追,但是今日在这方面我不能给一个很确切的答复给大家。
 
但另一点,你刚才都提到,昨日乡议局提出了丙岗附近有一个建屋计划,他们表示都可以做到12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我希望强调,对政府来说,我们不会视这个为一个替代计划,因为我们时常强调,我们要多管齐下去造地。在高球场建屋,以及将部分土地开放给公众入内欣赏,是我们一个现有、亦无放弃过的计划。如果期间有其他人士有其他建屋造地建议,我们会听这个意见,但亦都要做好有关研究。我相信昨日乡议局交代的时候都有向大家提过,其实那里谈及的土地很多是私人土地,业权亦都是相当分散。大家传媒报道、听到的,大家都见到那里是没有车路到达的,很多评估亦都是未做的,所以这个项目,政府现时有甚么取态都是言之尚早,现时都是某一个团体提出来的一个意见,但对于我们来说绝对不存在甚么替代之说。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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